万维读者冼岩来稿:8年前台湾实行“大选”之初,海峡两岸、东西半球,无数双眼睛盯着这里,想看看这个与大陆血脉相连的一隅之地,实行普选时会是何种情状。2000 年的台湾大选,无疑给许多人留下了不好印象。当民进党因李登辉的翻云覆雨,陈水扁的挑弄本土、外省之争而赢得大选后,不少人对台湾民主得出了“恶”的结论:民主即意味着分裂,意味着走向极端,意味着迎合舆情而非拥有独立的理性。
2004年台湾的第二次“大选”,将这种“民主之恶”演绎到了极端。治台无能、贪渎成风,导致民生凋弊、政治空气污浊的民进党,仅仅凭借操弄族群对立,凭借“两颗子弹”的儿戏,就可以再次赢得“大选”。由此观之,民主的价值何在,意义何存?它又将把台湾带向何方?对此,许多人已经不抱希望。
但是,出乎很多人意料之外的是,台湾的政治风向会转变得如此之快;作为民主制度基础的民意,也会这么快从“族群”这一政治魔咒中解脱出来。在 2005年台湾县市长等“三合一”选举中,民进党大败亏输。2006年,陈水扁被层出不穷的“弊案”弄得焦头烂额,不但其女婿身陷囹笼,本人也被迫公开道歉。台湾媒体可以公开报道政府高官贪腐之嫌疑,不论其职位大小;一“国”之主,仅仅因为亲属涉嫌价值百万的弊案,就差点引咎下台。这些,难道不正是主张民主的人希望看到的吗?不正是民主的意义所在吗?
有幸到台湾一游的大陆人,印象最深的往往是:无论从媒体的态度,还是从直接接触的人事看,台湾的官员都毫无“官威”可言,对百姓需曲意逢迎;反之,台湾的老百姓则真正体现了“主人”的尊严,对任何一级官员都可平视之而非仰望之。这一与大陆迥然不同的价值环境和政治生态,仅仅是因为台湾老百姓的手中,多了一张选票。
2008年的台湾立委选举,国民党再次大获全胜。至此,此轮“大选”已经很少悬念,民进党终将自食恶果。民意是一种资源,民进党曾经拥有它,是因为台湾社会在国民党长达50年的统治下所累积的反体制能量使然。但民意本质上是自利的,因而也是理性的。当民意支持的民进党政府被反复证明只能给台湾带来灾难而非福利时,民意就将其弃之如蔽屐。虽然民进党仍然在操弄族群对立,虽然他们又玩出了“特别费案”、“绿卡门”等种种“奥步”,却始终改变不了民调对国民党一方的高度支持。不管此次“大选”的最终结果如何,作为民主制度基础的民意的这种转变,已经证明民主制度具有一种“自我向善”的功能:民主或许不会一开始就是好的,但它确实具有一种“逐渐变好”的内在机制。这一向善过程可能很缓慢、很漫长,远不像拥有“明君”时的权威政治那样能够“一步到位”;但这种转变是坚韧的,可以持续的,不会因为人事的更替而中断。推动这种转变的,正是放之四海而皆准、已经被整个人类史证明为颠扑不破的普遍人性:自利。由此可见,好的、可以持续的制度,具有一种基本特征:它是建立在普遍人性的基础之上,将人性的作用导之于善。这种“导”,不是压制,不是扭曲,而仅仅只是利用与顺应;否则,制度的优越性必定不可持久。
时至今日,恐怕已经没有人能否认,台湾的民主正在变好,正在走向理性和良性。台湾的8年历程表明,一个成熟民主社会的形成,需要付出时间和代价。幸运的是,民主制度具有一种自我完善的本能。只要转型时不遭遇大的动荡,只要基本制度没有被重大偶然事变破坏或扭曲,民主制下的社会,向善就是必然。如果以更大的时间尺度来衡量,50年过去后,所谓“枪击案”、“特别费案”都成了过眼云烟,可能不会有多少人还记得它。被时间留存下来的,仅仅只有台湾的民主制度和每个台湾人的民主权利:那就是人人可以畅所欲言,可以根据自己而非他人的意愿自由选择政治领导人;政府或政治家要影响人们的选择,惟有依靠说服,而非命令与强制。
这就是民主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