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网友冼岩来稿:为什么王石的万科在此次大灾时只捐200万,让人大跌眼镜?原因可能很简单,那就是万科并非是王石的。王石本人持有的万科股份,微不足道。王石之于万科,只是职业经理人而非“老板”。作为职业经理人,当然应该坚持职业操守,即股东利益优先。
从这个意义上说,万科只捐200万没有错,反而彰显了万科管理层的职业操守水平。从王石个人利益出发,最好的选择是让万科大捐特捐,用别人(股东)的钱,博取自己的名声。从万科的权力结构看,王石也确实能做到这一点。但他并没有这么做,反而以个人名声受损为代价,捍卫了股东利益。从专业操守角度而言,王石令人敬佩。
当群情激奋,其结果不仅仅是使王石个人声誉受损,并且危及万科的声誉和利益时,万科管理层及时作出调整,宣布斥资1亿帮助灾区重建。由于王石此前对万科仅捐200万所作的辩护言论,此一迟来的亿元承诺已无助于挽回王石个人的声誉,却有助于万科这个企业走出舆论困境,因此,这一决策同样并不违背“股东利益优先”原则。
从企业经营者的角度而言,王石不但没有做错,而且还做得很出色。他的错误在于:个人捐款没有跟上。如果王石个人也捐出200万,在世人眼中,他就会由弃徒变成圣徒。
王石去年收入高达几千万,估计其身家可能也在几千万之间。要求他个人捐出200万,相比于其他身家以亿计的企业家富豪而言,似乎有点强人所难;但相对于王石的个人期许而言,捐200万并不过份。
王石自辩说:灾难常有,捐款应该是可以持续,不应该成为负担。但类似汶川的灾难,30年难有一次。人生能有几个30年?这一次,王石确实令信任他、爱戴他的人失望。
更重要的是,汶川救灾演变至今,已成为当代中国人的精神大检阅。当此提振民心民气的关键时刻,每个中国人都有自己的责任,这种责任因人而异。企业家有企业家的责任,企业界领袖有企业界领袖的责任。作为企业界领袖之翘楚,王石显然未能尽到自己的责任,更遑论他自我标榜的社会理想。
有人说,捐款多少是个人自由,舆论不应对此施加压力。确实,捐款多少,甚至捐与不捐都属于个人自由,但舆论压力更是社会的责任所在。如果言论者吝于批评,正如富豪们惜于捐款一样,同样是社会责任的缺失。社会行为的公共规范,正是在舆论的压力下逐渐成形的。这一次的全民激昂,正是形成全社会新规则、新风尚的机会。
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勇于认错、改错,才是真正的强者风范。期望能够尽快看到王石个人的大额捐款,而不仅仅只是道歉——现在为时还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