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近日,北大毕业后在四川一所中学教书的教师范美忠这番地震后的“表白”在网上发表后掀起轩然大波。(《新快报》5月25日)
在灾难到来的瞬间,有人选择了独自逃生,也有人选择了牺牲自己拯救他人——我们对后者给予崇高的敬意和无尽的缅怀,但对于前者,也没必要上纲上线。因为,无私与自私同样是生命的“特征”,以“自私”的心态保全自己的生命,这种行为本身没有什么好指摘的。真正的问题在于,有权利选择自私,但没有权利鼓吹生命自私和不尊重生命无私。
故而,教师在地震前抛弃学生自己先跑了,或许这并不无耻;但接下来,表现出来的如此洋洋自得的态度,却注定是一种无耻。这是“先跑教师”引起舆论批驳狂潮的关键所在。很多网友都在为“先跑教师”的无耻而痛心和愤怒,可在笔者看来,他所缺失的却不是道德羞耻感,而是基本的生命意识。
毫无疑问,“先跑教师”之所以敢于在网络上公开自己的“自私”与真实想法,并与网友进行“交锋”,其意并不是“挑衅”,而是基于一种狭隘偏颇的“价值观”——在他看来,牺牲是选择不是美德,没有必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展开义务层面的救助,独自逃生是自由和权利。因此,他没有任何道德负疚感,认为自己没有做错,甚至还试图将这种狭隘的生命观念传播给公共社会。
实话实说,在突发性的重大公共灾难中,对于生命自私,我们要保持一定的宽容心。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放弃无私的生命之美。非但不能放弃,还需要大张旗鼓地倡导和褒扬生命无私的道德精神。道理很简单,个体生命的无私必然会挽救众多更弱小的生命,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生命的无私性是积极而无价的,永远是人类生命追求道路上的文明旗帜,也是与生命共存的生命意识——对他人、对公共生命天然的人性关怀。生命高于一切,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而文明视野下的生命意识本身就涵盖有生命互助、生命悲悯等诸多“要素”。很显然,“先跑教师”公开叫嚣生命自私,正是生命悲悯缺失的一种体现。在他的“生命词典”中,只有自救的“解释”,没有了人性大爱的“阐述”——在这样的意识形态下,指望他去帮助学生逃生,只能是奢望。
作为一个教师,没有体现师德闪光;作为生命个体,没有展现生命之美——或许不能苛求“先跑教师”去抛弃生命自私,但至今不去直面自己的人性之劣、生命意识之缺失,却让人反感和警思——将之钉上道德的耻辱柱,远远不如以此为契机推动公共性的生命意识教育更有价值。(陈一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