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网友万沐来稿:瓮安事件过去一段时间了,真象却仍处于扑朔迷离之中。虽然不好评价官方关于女学生死因的结论,但俯卧撑的解释总给人一种啼笑皆非的感觉。
在对瓮安事件的处理手法上,官方基本沿用对群众抗争事件认定的一贯套路,即或者是海外反华势力的煽动,或者是国内别有用心者的挑拨。对广大群众则采取又拉又打的态度,定位为“不明真相的群众”。然后对带头者上线上纲,加上某个政治目的,或者与某些组织的关系,再随意处置之。瓮安地处偏远,当然很难套上海外反华势力的关系,但少数民族地区民风粗朴强悍,与黑社会的尚武相对容易联系起来,故此次事件便定位为黑社会的骚乱。
其实,谁都清楚,当今的黑社会,已经远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黑社会了,在当今咨询交通空前发达,政府控制能力如此强大的情况下,黑社会如果不和政府或政府官员合作,要生存实在是很不可能的事,从目前破获的案件分析,黑社会的存在基本都与当地的党政机关、司法部门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官民冲突中只会是替官方或官员消灾,真正替老百姓申冤的所谓黑社会恐怕现在还没有出生.死者叔父离开公安局后遭人暴打,肇事者毫无疑问才是真正的黑社会!
将群众抗争事件归咎于黑社会,一方面为打击这次事件的带头者准备了充分舆论依据,另一方面也降
低了瓮安当局的社会压力与道义责任,使得当局避开了完全与普通百姓为敌的恶名。
这次事件的另一面,也就是在中国处理群众抗争事件中可喜的一面是,当局开始正视了造成事件的深层次原因,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并让瓮安当局的主要负责人承担起了一定的责任,等于从另一个角度承认了群众示威的合理性,这比起以前遇到群众事件,不分青红皂白一边倒镇压的处理方式,显然有了的进步,这是值得肯定的。这既有贵州最高当局开明的原因,恐怕与全国范围内对受害者及事件参与者的强力支持也不无关系。
笔者以为,中国社会要走向文明和谐,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一方面中国的政治管理体制必须有较大的改变,不然,全国两千多个县,以目前的官民关系,若不慎擦枪走火,很多都会成为瓮安县;至于民间维权,有时作出极端举动,固然事出有因,但一定要在宪法范围内进行,一旦触犯法律,不仅给自己带来更大的祸患,还可能使本来合理合法的要求也大打折扣。
我这里有两句话要向中国官方和民间呼吁,第一句是,要稳定,但必须要有民主和人权,没有民主和人权,稳定只会是表面的稳定;第二句是,要维权,但一定要遵守宪法和法律,不然,将会给维权活动带来不必要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