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看到新浪某博客关于杨佳一案今日连遭封杀的过程,博主在杨佳系列(一)(六)被删除后写下此文,但是,此文在坚持六小时候,终于还是被彻底“和谐”了。好在记者收录此文,特附于下:
杨佳案绝对办不成铁案!
我的杨佳系列(一)、(六)已经非常荣幸地告别了历史的舞台,我也非常感谢管理员辛辛苦苦的工作精神,兢兢业业的敬业精神,日以继夜的奉献精神,使我的(一)、(六)光荣地下岗,不再能有呼吸空气的机会,但是,俺要喘气的,你事先打个招呼,俺自己召回不就行了么,有劳您来动手,真是不太好意思,下次最好说一声你什么什么下岗就可以了。在此深表感谢,给你为那点薪水带来的危机深感抱歉,在此也深致歉意了。
之所以说杨佳案办不成铁案,且看这就是证据:
之所以说杨佳案办不成铁案,只此上述一点已经是绝好的注释了。
还有,刚才我在纸条里有这么一句话“但是,他们怎么用我不管,我想表达的只是公民的意志。宪法不是赋予公民说话的权利了么?联合国宪章是地球公民所应遵循的原则(即得到绝大多数凡是民主国家的认可的),那么中国有什么可以例外的呢?你不是和国际接轨么?接的什么轨呢?”发送时显示如下:
这段话,惹出这个麻烦来,我这学中文的人就愚钝到怎么也没能看出来哪个是“特殊词汇”,好奇的网友不妨把这一段话输入纸条里发件里,帮我看看那个是特殊词汇,在下真是感谢了!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法律应该是公允的,执行法律的程序也应该受到监督,即便法的意志就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是统治阶级利益的表现,那么,当这种上层建筑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时候,其反作用力也是等同的存在的。
中国的事情就是这样,如果没有失忆症的人可能都会记得,“文革”中共和国最大的冤案被冠以叛徒、内奸、公贼的国家主席刘少奇不是被永远开除出党了么,没有超过十年,不是又恢复了党籍么!凡此不一一列举。这就说明我们的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敢于承认错误,敢于纠正错误,至于高刘少奇么,那都是四人帮的错,是林彪的错,因为伟大领袖伟大舵手毛主席曾教导我们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么!所以,就把刘少奇又翻过来了。包括把毛主席抬上神坛的王稼祥,最后不也是被林彪四人帮反党集团搞的么?历史上的替罪羊比比皆是,其实就是哥俩闹矛盾了,于是告诉管家,你给我教训老四一顿,怎么他不听话呢,小刘去执行任务,最后小刘就是秦桧,死了还在骂老大:你他妈的什么玩意呢?把什么都往我身上推!
杨佳是否该杀,其实民意是最重要的!法律不承认良心,但是,有朝一日最后良心也不会承认法律的。民怨是什么?民怨——是普通百姓伸冤无门的最低级的诉求而已,它具有革命性,甚至可以推动历史走出泥潭。借用伟大的革命导师列宁的理论来说,民怨有可能成为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革命,就看这种民怨的积累程度,积累的越高越深,这场革命就会来得越快越彻底!
杨佳案已不是个例的表现,是民怨爆发的突破口而已,还是借用伟大领袖毛主席的话说,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说来说去,还没说到正题。那么杨佳案究竟能否办成铁案?我的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杨佳案是民意诉求的最高表现形式,即便这种表现不是最完美的,至少他代表了许多人的一种心愿。DJ不会看不到这一点,即便这次可以枪杆子里面出来和谐,但是这种和谐是短暂的,是经不起历史的考验的,就更谈不上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