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佳是否失策?
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对上海闸北袭警案被告人杨佳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杨佳故意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据悉,该案有望在月底前首次开庭,奥运会前一审宣判。
杨佳一案,举国震惊,我注意到网上的评论,有人说杨佳是暴徒,但更多的人说杨佳是义士……甚至有人将杨佳比作将张都监一家灭门的武松,而且说杨佳比武松更侠义——武松连张都监家的婢女、仆役都不放过,而杨佳却不杀女警。这种言论固然代表了一些人对执法机关滥用权力的愤怒,但令人感到更加可怕。民主法治的社会,绝不是建立在以暴易暴基础之上的。不管怎么说,我不赞成以暴易暴,更不赞成滥杀无辜。被杨佳杀害的六名警察,不见得都是坏人,却横遭杀身之祸,仅此一点,杀人者也罪无可赦。
人们为什么同情、支持一个杀人犯,而不同情、支持人民警察?这一点应该引起警方的深刻反省。我想,这是本案最值得思考的问题,也是本案的意义之所在。可惜,上海警方对舆论的质疑,采取的是隐瞒、搪塞的态度,对杨佳犯罪动机的解释也是前后矛盾、无法自圆其说。而且,自杨佳被捕后,就再也听不到杨佳的声音了,连杨佳的母亲也被警方以“协助调查”为名带走,从此杳无音信。这些做法,无疑更加重了外界对此案的怀疑和猜测,也为谣言的传播提供了空间。
杨佳因为租用自行车被警察扣留六小时之久,这六个小时内发生了什么?杨佳是否被刑讯逼供?身上的某个器官是否被打成重伤?这些都是舆论关注的焦点。警方的解释,是依法对杨佳进行讯问,并未对其刑讯逼供,在查明杨佳的自行车确是租来的之后,便将杨佳释放了。按说,这点委屈对已经习惯于做顺民的国人来说算不了什么,怎么会导致杨佳独闯公安大开杀戒呢?
前几天,我曾与朋友谈论此事,朋友说,杨佳的辩护律师谢有明也承认杨佳法律意识很高。据说他数次到上海公安局交涉自己无辜被扣一事,在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的情况下,这才决定去拼个鱼死网破。我说,这些传言既没有得到警方的认可,也未经当事人杨佳的证实,只能姑妄听之。平心而论,杨佳也有失策之处。听说杨佳在网上建有博客,他为什么不将他被扣那天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贴在他的博客或一些论坛上?起码他应该在决定袭警之前,写下一份遗书之类的文字寄交给他的母亲和朋友,将自己袭警的原因昭告天下。也许,他想在被审判之时再一一道出真相,但是,他却想不到,一旦被抓,他的话是很难传到外面的。而且,他越是有理,越不可能受到公开审判,这个案子很可能成为一个谜案。再说,如果他在杀人之时,便被警察当场击毙,他的袭警动机就只能由警方来解释了。尽管公众疑窦重重,不听警方的说法又能听谁的呢?
不过,过后我一想,又觉得杨佳之失策,反使其得计。杨佳在袭警前将原因和动机说明白了,公众对此案也许就会失去关注、质疑、推理、讨论的兴趣。现在虽然话语权掌握在警方一边,但在公众舆论要求法院异地、公开审理的呼吁声中,也使上海警方和法院进退唯谷。如果可以异地公开审理,让杨佳拿出证据、讲出真相,警方早就允许记者采访杨佳了,何必遮遮掩掩?如果秘密审判、从速将杨佳处死,则将面临公众更多的质疑与问责。看来,杨佳袭警案成了中国是否法治社会的一块试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