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平:酷刑致杨佳案秘密审判
据新华网9月1日报道,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9月1日上午对致6名民警死亡、3名民警和1名保安受伤的被告人杨佳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杨佳案是国人和舆论高度关注案件。自该案7月1日爆发,舆论对杨佳杀人多有同情。是什么因素导致杨佳杀人?这是目前杨案的一个最大关注点。迄今为止,上海当局有选择性地公布的一切信息只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一审法院认定的“公安民警对杨佳的盘问依法有据,而杨佳因无理要求未获满足,遂起意行凶报复。”
既然当局通过司法审判程序认定公安对杨佳的盘查合法,杨佳杀人乃行凶报复,为什么上海当局只选择性地公布了2007年10月5日闸北公安分局芷江西路派出所巡逻民警盘查杨佳的4分钟录音?而整个盘查录音时间是6小时。为什么8月26日开庭审理“杨佳故意杀人案”时上海当局要搞秘密审判,连《解放日报》、新华社上海分社这样的喉舌亦被拒门外,法院甚至取消了当日所有庭审。为什么9月1日宣判也搞秘密宣判?迄今为止,上海当局没有对这一普通刑事案件如此这般秘密审判、秘密宣判进行任何解释,为什么?
从现在信息看,上海当局在想尽一切办法封杀辩方信息。从秘密审判到秘密宣判,再到官方新华社披露的判决报道,其中看不到辩方解释杨佳杀人的任何辩方意见。从已经报道的法院判决看更是罔顾正义,一边倒支持上海公安,连客观陈述辩护方辩护意见这样简单的要求也没有做到,上海当局到底要掩盖杨佳案的什么真实信息呢?鉴于上海当局对杨佳案高度黑箱作业,剥夺杨佳的公平与公开审判权,在此我提出上海当局为什么要对杨案秘密审判的三点看法:
第一,上海当局可能为刻意掩盖杨佳杀人案真相而对杨佳案进行秘密审判和秘密宣判。杨案一审中的被告辩护人辩护与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是杨佳有机会面对世人间接和直接陈说自己为什么杀人的最后机会,显然,当局通过秘密审判和秘密宣判,让杨佳失去了陈述自己看法最后机会。如果是基于隐瞒杨案真相而对杨案秘密审判,那么,上海司法当局与上海公安当局便是沆瀣一气,罔顾程序正义。
第二,中国公安预审的一个通常做法是想方设法让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从而减少预审难度,而对杨佳这种视死如归者,促其认罪难度相当大,如杨佳在预审阶段已认罪,当局不仅可以证明杨佳无理杀人,给被害干警家属些许安慰,更可化解舆论与民情对杨佳的同情。而从目前情形看,杨佳显然据不认罪,拒绝忏悔。由于上海当局无法让杨佳认罪,当局将眼光转向杨母,这种迂回策略也是公安预审阶段常用手法。由于杨佳与母亲关系不错,当局便找杨母帮忙促子认罪,这也可以解释杨母自杨佳案发之后为什么失踪。可以说,上海当局控制杨母的可能性非常大。此外,控制杨母的另一个可能性是进一步封杀杨佳杀人真相。在这个世界上,唯一可能提供杨佳杀人案的有价值信息者就是杨母。如果因杨佳不认罪而对杨案秘密审判,那说明上海当局惧怕杨案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对消弭杨案对公众与媒体产生的影响缺乏信心。
第三,由于杨佳据不认罪,拒绝忏悔,当局可能对杨佳施以酷刑。中国公安滥用酷刑早不是新闻。一审法院认定“公安民警对杨佳的盘问依法有据,而杨佳因无理要求未获满足,遂起意行凶报复。”如法院这般所说,当局完全没有必要对杨案秘密审判,秘密宣判。当局如此这般对杨案秘密审判和秘密宣判的一个最大可能性解释是上海当局在杨案预审与促其认罪中曾对杨佳施行酷刑,(在该案中,上海公安当局完全可能假设多人涉案,而从报道看,杨佳并没有透露任何共犯者名字,此点构成另外一个对杨佳施以酷刑推测性理由)由于当局不想让媒体和公众目睹杨佳被施酷刑之后的身体情形,因此对杨案从审判到宣判都以秘密方式进行。
自政工干部王胜俊出任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目前的中国司法界弥漫着一种史无前例的“讲政治”气氛,在这种背景下,司法的公正性被打折扣是必然的,具体到杨案,通过讲政治而使公平审判、公开审判原则被打折扣是显然易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