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0日上午10点04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杨佳案做出了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消息报道后,大陆异议人士反映强烈,认为杨佳案实际上判了中国公正司法的死刑。
笔者致电北京异议人士李海,请他就此事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李海认为这样的结果是预料中的:“杨佳二审被维持原判是预料中的事情,这并不是上海警方单方面所为……这肯定是报复性审判。那个一直让我至今无法信任的谢有明担任杨佳的辩护律师,本身就说明了这件事情的判决结果。他们报复心之强、决心之大都从这个判决中显露无遗。”至于说为什么不信任杨佳的辩护律师,李海说:“在杨佳母亲的失踪这件事上,一定隐藏着一件违法犯罪行为,这个谢有明和杨佳母亲的失踪有着很大的关系,而杨佳母亲失踪这件事和杨佳案件是密不可分的。杨佳母亲的事情还没有结果,杨佳二审判决就出来了,所以我更加不信任这个律师,更不相信整个判决的公正性。”
随后,笔者又采访了人权律师李和平,他说:“还说什么呀,有什么可说的,这样的结果不但我有看法,你有看法,只要有头脑的人都会有看法,这就是明摆着的事情嘛。”
一位不愿意透露自己姓名的异议作家对笔者说:杨佳案件判了杨佳死刑,也判了中国公正司法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