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受贿一亿多元人民币,日前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姜人杰在担任苏州市副市长期间,分管苏州城建、交通、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同时兼任第二十八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等职。(新华网2008年10月23日)
姜人杰落马引发苏州官场地震。这一消息公布,恰逢房地产“救市”之际。尽管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但这位巨贪及相关人员的落马主要与房地产有关,自然引发了笔者对于此案的兴趣。
到底有哪些看点呢?在笔者看来,至少有三点:
首先,自然是又一个拥有亿元级“头衔”的贪官亮相,令人不得不惊叹于当今腐败态势之严峻。民众还没能从千万级贪官的时代中缓过气来,亿元级贪官已经接踵而至,粉墨登场。
其二,这是一个十分难得的死刑判决。前不久,海南一位2.6亿元的贪官都只判了个死缓,让民众都有些看不懂法官的裁量权了。如此大的金额,居然仍能死缓,说不定还能在“缓”的期间起死回生,这实在是令百姓们大惑不解。这一次,法官总算在这位亿元贪官面前没有再次手软。
其三,法院查明,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苏州鼎立物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顾某、苏州市华业百福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某、苏州易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苏州天熹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林某某、苏州市友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凌某某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这些行贿者几乎全是地产商们。从姜人杰受贿案的惊人数额我们可以看出,房地产的行贿者是如何地出手不凡。当然,这正是构成房价虚高的重要部分。可以说,这1亿元的赃款,其实都是苏州的房奴们买了单。
其实,中央此次“救市”新政,更多地在于恢复百姓的信心,是着眼民生从改善住房困难入手的。但是,这恰恰给地方政府提了个醒,我们“救市”的根本在于“治市”,在于让百姓买得起房,而扫除腐败也是“治市”的重要一环。不知这位苏州巨贪的伏法,能不能给那些吸食地产暴利的官员们以警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