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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拉斯韦加斯联邦法庭6日以诈骗、洗钱、转移赃款、伪造证件等数项罪名,分别判处侵吞巨额公款潜逃美国的前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许超凡和许国俊25年和22年有期徒刑,两人的妻子邝婉芳、余英怡也均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这是在中国和广大第三世界的压力之下,美国法院首次对在美\"避难\"的中国贪官做出如此重的判决,也是中国外逃贪官在外国获重刑的第一例。(《环球时报》5月8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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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贪官为何喜欢把美加澳等国当作避难天堂,我们很有必要弄清楚几个问题,否则,不但给潜逃的贪官们助长了气焰,更误导了不了解贪官潜逃规则的广大善良民众。中国有关部门借此逃避转嫁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造成一部分不了解事件真相的民众无端的仇视美加澳等国。
中国一部分官员,任职期间利用权力之便,将家属移居海外,取得美加澳等国的国籍,然后将自己的贪污赃款以家属合法收入或以海外投资等方式,转移国外。官员一旦发觉自己的恶迹将败露,就以投亲名义(有的官员甚至在任职时就取得了海外居住权)逃之夭夭。美加澳等国一向对于贪污、洗钱等犯罪是世界查处最严厉的国家,因为这些犯罪不但可以扰乱金融秩序,更是伤害国家信誉。中国贪官潜逃到美加澳等国,早已透过先前移居海外的家属或代理人将赃款漂洗得干干净净,从法律上已经让美加澳等国无法着手调查。美加澳等国是讲究法治的国家,如果资金以合法的方式进入本国,主张者如果拿不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其资金来源的非法性,司法机构是不得滥用司法权力的。
中国官员为什么喜欢逃亡美加澳等国,这与中国当局对于官员及其家属的审查管控的法律缺失有很大关系。中国对于任职官员个人的资格审查很严,但对于其家属的要求没有限制,于是官员们裸体做官现象非常普遍。除了官员个人是中国国籍外(有的官员在任职期间就偷梁换柱,拥有了第三国居住权或国籍的大有人在),家属早已是他国公民,这为官员们大胆的漂洗贪污赃款和以后的出逃留足了空间。如果说把贪官喜欢潜逃美加澳赖在这些国家,更确切的说是我们自己管理的缺失,然后倒打人家一钉耙。同时,中国的司法体系与这些国家对接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即使证明这些贪官资金来源的不合法性,贪官们完全可以凭借自己早先拥有这些国家的居留权或国籍,以司法不透明向这些国家提出司法保护或者政治避难,使得对于贪官的引渡有了司法壁垒,这也是贪官们喜欢逃往美加澳的原因所在。
中国贪官能够来去自如,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中国一直拒绝加入由各地的金融情报单位(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s) 于1995年成立的 \"艾格蒙联盟\",使得中国贪官及其家属在国际间转帐时游离于国际监督体系之外,可以放心大胆把赃款以合法方式转往第三国。艾格蒙联盟(The Egmont Group Financial Intelligence Units,FIUs)主要目的在于提供管道,让各国监督机构加强对所属国家反洗钱活动工作的支援,其主要任务之一,是把交换资金移转情报的工作扩展并予系统化。由于中国不是艾格蒙联盟的成员,中国金融情报机构就没有责任和义务向艾格蒙联盟提供由中国转出资金是否属于非法,国际上就无法掌握由中国有关银行机构汇入和汇出资金的合法性。中国金融情报单位拒绝加入艾格蒙联盟,等于给中国的贪官污吏转出赃款留下了一个天然通道。有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入的国家反洗钱组织\"艾格蒙联盟\",中国作为全球主要的大国却拒绝加入,本身就说明中国金融监控的不足以及对洗钱的放纵和默认。如果不从自身寻找原因,单方面指责他国包庇纵容和收留中国贪官,势必造成撕裂中国与他国的关系,激化民间对他国的仇视情绪。
一个国家为自己制度的缺失和逃避国际责任,在某些时候寻求一些说辞,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为了推卸自身存在的问题,却一定要拉上第三国来为自己过失垫背,这绝不是一个有正义感和负责任的大国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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