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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自由不如给柿油,而不是给地沟油

www.creaders.net | 2010-04-08 11:24:20  西南财大新闻系学生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谷歌中国已然退出大陆,大陆公民的生活还在继续。“网络自由”激起的浪花很快便被近来地沟油激起的“油花”所盖过。在谷歌事件引发的激烈争论中,有人为谷歌的行为叫好,也有更多的人持负面意见。然而谷歌退出大陆的实际影响有那么大么?我看未见得。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阿Q正传》中,未庄人将“自由党”称为“柿油党”。关于“柿油党”的由来,鲁迅先生在《华盖集续集•阿Q正传的成因》中说: “‘柿油党’……原是‘自由党’,乡下人不能懂,便讹成他们能懂的‘柿油党’了。”事实上,在这次谷歌中国退出大陆的事件中,“网络言论自由”一词又再次成为常年打着不时被屏蔽的汉字的大陆民众所不懂的生涩词汇,一般说来这只是所谓“西方反华势力”蓄谋已久的又一种借口而已。因此,我个人觉得,结合当下的热门话题,比起谷歌鼓吹的要给大陆提供一个“网络言论自由”的环境来,给自由不如给柿油,而不是给地沟油。

谈起自由这个概念,传入中国也有一百年的历史了。然而人们却一直似懂非懂,个中原因有很多,作者认为,《新华日报》1939年2月25日的社论《民主政治问题》在批评国民党反动派实行一党专政的独裁统治时道出了很重要的一点:“不能因国民程度不高而拒绝民主,应用民主政治教育人民提高人民”。

从经常听到的那种一遇问题就摇头晃脑地搬出“自由不是绝对的”云云的外交部发言人式的自由论,我们便可以知道连外交人员这样的精英都对自由没个谱(我们姑且假定他是真的不懂,此刻他是言由心生),国民程度确实是不高了。

一百多年前,严复在翻译约翰密尔的《自由论》时将书名译为《群己权界论》,这便是对现代社会的自由的比较准确的意译。社会意义上的自由(而非哲学意义上的自由)当然不是绝对的,自由是有边界的。有明确边界的自由才是真的自由,每个人的权利都有边界,在这个边界内的权利是任何人不得侵犯的,而法律(而非一纸通知或某种领导制定出来的政策)便是用来确定权界和保护权利的。

同是今年年初,在审查涉黄短信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时,韩寒说自己要一个一个地试出到底哪些是敏感词,这便是一种确定边界的行为。因为如果没有一个透明确定的界限,那么公权力完全有可能用一个高尚者的理由行卑鄙者的作为,这时与诗人北岛的诗篇相反,高尚成了卑鄙者的通行证,卑鄙成了高尚者的墓志铭。即便是“自由”一词,也可能会被拿来作恶,法国大革命时被送上断头台的罗兰夫人便有句名言: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

在地沟油事件引发的激烈争论中,有人提出了这是政府不作为的观点与仿照外国政府治理同类情况的方案。既然如此,“自由党”们倒不如真正化身为“柿油党”,从身边做起,从常识说起。耶林写了一本《为权利而斗争》,如果现在很多人还意识不到自己的权利,那我们便从身边一点一滴的改变做起,为不吃地沟油而斗争,毕竟改变中国还得靠中国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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