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友来稿: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22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薄熙来出庭受审。相关证人出庭作证。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一百余人旁听了庭审。
薄熙来曾经位居要职,然而他不能自警,以权谋私,违法犯罪,影响非常恶劣,各界高度关注。纵览之前陈希同、陈良宇、刘志军等高官的贪腐案件,他们在进行腐败行为时,自以为可以置于党纪国法之外,自认为级别高了便戴上了护身符,于是“我行我素”、肆意妄为,上演了一出出自我毁灭的悲剧。
此次,司法机关对薄熙来案件的公审,对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一次生动的教育,也再一次向全党和全国人民昭示:党纪国法面前无特殊公民,谁都不能心存“刑不上大夫”的侥幸。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地位有多高、职权有多大,一旦触犯法律,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正是现代法治文明的要义所在。
对薄熙来的审判,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中央鲜明反对腐败的鲜明立场和坚定决心;体现了“老虎”、“苍蝇”一起打、依法惩腐的现实意义。在薄熙来案审理过程中,法院等相关部门处处从法律出发,从异地庭审至律师依法辩护,从允许被告人亲属旁听审判,到官方微博对庭审情况作了时时播报和及时向媒体通报了庭审有关情况,都体现了以法律精神为准绳,不枉不滥,不纵不苛的理念,反映出了中国法治的透明公开,不断推动着中国法治建设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