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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媒直指中国洗钱者温哥华炒房

www.creaders.net | 2015-08-26 00:04:17  温哥华港湾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温哥华港湾(BCbay.com)专栏作者星河:英文媒体The Province(省报)近日在头版刊登出重磅文章,认为越来越多证据显示来自中国的灰色资金进入温哥华房地产市场,报纸援引一位资深房产经纪人的话称:“有的中国人在大温地区购买数百万的豪宅,根本不在乎价格。他们中的许多人是贪官,想做的就是把黑钱转出中国,然后在温哥华洗白”。

  笔者在此试问,洗钱者无论是贪官还是巧取豪夺的富商,他们何以能在温哥华成功操作?任何事情有因便有果,他们为什么选择来温哥华,为什么能够来到温哥华,为什么能成功将钱带来并在此完成洗钱,为什么那么多钱财来源有问题者能长期赖在这里?一环套一环的因,若断掉一环或几环,肯定就不会有如今这个果。

  首先中国洗钱者喜欢选择温哥华,很大理由是温哥华地理位置最接近中国,也是最多中国投资移民聚居之地,因而成为最热门的偷运现金入境的口岸,并且相比其它国家和地区,偷运现金似乎更容易。《省报》指出加拿大边界管理制度宽松,对那些带黑钱未申报者,美国海关的处罚要比加拿大严厉得多:携带逾1万元款项过关时无申报,加国作出的罚款额最高仅5,000元,而美国的罚款额最高为50万元。最重要的是在加拿大较容易取回被查到的未申报款项,一般来说无论多少钱只需交出少量罚款就可带走,而美国很多情况下,未申报款项会被政府没收,但凡明白一点的人就能看出其中的差别有多大。

  《省报》举出了一个典型案例,一名“聪明”的中国公民被查出携带了17.75万加元及美元现金,这些钱被卷成一卷一卷的,藏在箱子的拉杆里,裹在衣服里。此人被査出后告诉海关官员,他带这些钱来是要在加拿大买房和买车用的,最后他仅被罚款2,500加元,就带着巨款成功进入加拿大。此案例表明加拿大海关人员是火眼金睛的,但心在对待钱的问题上是否太软,法律是否太宽松?这造成许多洗钱者不停钻空子,有些人在香港雇人带钱到海外,这些“人肉运钱机”会从中抽取20%作为佣金,很多时候选择温哥华作为进入加国的第一站。

 
红色通缉令(设计图片)

  当然通过携带未申报款项从机场入境,以达到把钱转入加拿大的方法技术含量还是太低,许多洗钱者采取的是隐形方式。据中国媒体报道,贪官主要是透过“网银划转”、“空壳公司”、“地下钱庄”等方式运作。而“地下钱庄”通常以“XX商行”、“投资公司”甚至“移民服务机构”的名号出现。其中被中国法院宣判的一家位于温哥华地区本拿比丽晶广场的加拿大特快汇款有限公司,正是一家地下钱庄,涉及金额达85亿元人民币。除了地下钱庄外,也有人以外贸公司、投资公司的形式运行。所有这些方式之所以能成功存在,与加国的法规管理宽松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比如上文提到的被中国认为的地下钱庄在加拿大却是合法的,并在本拿比市经营近十年,原因是中加两国对外汇买卖的法规不同。

  上述地下钱庄案案发系源于扬州市公路处的一名王姓科长挪用、贪污上亿元,其中很多钱通过地下钱庄汇到了境外,购买别墅,而被牵出。这就重新说回到中国贪官或富商通过炒房洗钱,他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做到这些?根据加拿大联邦政府《公民法》,非加拿大居民亦能够购置、拥有和出售房地产,其要遵守的规定与条件和加拿大居民或公民相同。所以当温哥华房价不断上涨的时候,当地市民首先想到的是要政府限制外资炒房。然而,无论是市民网上请愿还是公开集会,联邦政府最终的明确表态是没有打房意愿,卑诗省长简蕙芝也反对以课税限制国外投资,认为打房过头若造成房价下跌,虽然对首购族而言是好事,但对已置产者则刚好相反,尤其很多利用物业贷款和融资者将受影响。

程慕阳

  政府的如此态度一定程度上给炒房洗钱者开了绿灯,另外一些与洗钱者实际接触的地产经纪面对可疑交易也态度暧昧。温哥华几家房地产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他们怀疑有些地产经纪对购房者的钱财来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参与非法计划。原因据称是担心遭同行排挤或被指控种族歧视,笔者却认为钱可能是其中重要因素,通过卖房可挣大笔钱,还有必要认真管资金来源么,没人跟钱有仇。

  近年来,包括涉嫌犯罪人士在内的大批中国富豪来到加拿大大肆购置物业,引起很多人反感,其中也包括许多在加拿大苦苦打拼的华裔技术移民。据媒体人士透露,“买房购地是外逃贪官们最盛行的投资方式,因为购置物业可以以最快的方式将他们从国内带来的巨额财富融入当地经济循环中,达到藏匿作用;另一方面,作为一种投资,也可以让自己和家人的未来生活无经济担忧。”这些问题人士进行大手笔投资,的确是房价不断被推高的原因之一,但是为什么那么多问题人士能大胆来这里,并长期赖在加拿大呢?

程慕阳一家在温哥华西区的豪宅

  据海外媒体统计,在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今年4月份发出的红色通缉令中,100名被通缉的外逃罪犯有26人熘进加拿大藏匿,希望躲避法律的严惩,其中4名红色通缉令中的逃犯就藏匿在大温地区,他们是程慕阳、贺俭、李文革和王清伟。而且据记者经过采访调查,甚至都知道其中三人的确切住址。虽然加拿大总理哈珀曾表态加拿大不会成为庇护罪犯的天堂,但实际上加拿大与中国就反腐败追赃追逃方面加强合作的积极性不高,当中国希望与加拿大签署引渡协议以便联合打击犯罪行为时,加拿大迟迟不作答复。

  据法律专家分析,加拿大积极性不高原因有三:其一,加拿大对中国的司法制度不信任,多以中国司法不独立、遣返回中国会被判处死刑或遭受酷刑等臆造理由拒绝与中方合作。其二,有分析认为,对在逃犯转移到加拿大的大笔赃款,加拿大通过征收投资税和资金闲置税等,给国库增加一笔数额不小的收入。其三,加拿大的司法设计有不合理的成分,导致司法程序冗长,一些案件往往拖上几年乃至十几年,让这些遭通缉的逃犯有可乘之机。

  例如,赖昌星潜逃加拿大后,拖了10多年才被遣返回中国。而今年新曝光的外逃加拿大的中国红色通缉令嫌犯程慕阳的难民身份申请也再次生变,似乎要走向赖昌星同样赖在加拿大的道路。他在难民身份申请遭加拿大难民署驳回后提起司法复审。7月15日,加拿大法庭判决其司法复审获胜,其难民申请被返回加拿大难民署重新审理。司法复审获胜,意味着程慕阳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仍可以继续留在加拿大。

  综上所述,由于一环套一环的原因才导致目前英文媒体披露的结果,中国洗钱者在温哥华炒房,若想解决问题也只能从一环环的因着手。可喜的事情是跟2011年相比,中国与加拿大就跨国追逃追赃方面的合作有新进展。2014年12月,加拿大驻华大使赵朴向媒体确认,两国已准备好签署一项涉及追赃的协议,包括将逃往加拿大的、尤其是涉嫌贪腐人员的非法所得返还中方,该协议势必成为遣返在加外逃人员的利器。另外,面对短时间内难以改变的引渡困境,大陆反腐机构也从未放弃尝试绕过加拿大司法体系提高追逃效率。如派出驻加大使馆警务官、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开展警务合作等。

(BCbay.com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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