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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业移民申请中,只有申请人所属类别的移民签证名额排期已到,或者不存在排期问题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才能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或使用境外领馆移民签证办理程序。具体而言,申请人是否有签证名额可用要看申请人的排期日(priority date)是否处于美国国务院网站上每月公布的签证看板的截止日期之前或正好就是该截止日期。
根据目前的绿卡签证排期系统,每个国家每年的绿卡签证均有名额限制。如果某国的某个移民类别的移民人数超过了名额,多出来的移民申请只能按照递交的时间顺序等待处理,直到国务院公布的签证看板的截止日期变成在他们的排期日之后。需要注意的是,决定申请人是否有签证名额可用的是申请人的出生地而不是其国籍或公民资格。如中国大陆出生者成为加拿大公民后,仍然受分配给中国的签证名额限制。
但是,除此之外还有一项移民签证的交叉使用(Cross chargeability)规则。根据此项规则,在主申请人的签证排期不可用但其配偶因为出生地不同而签证排期可用时,主申请人和其配偶都可以根据配偶的出生地的排期提交I-485申请。此外,孩子可以选择跟随父母的任意一方进行申请。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孩子的出生地并不能根据“cross chargeability”规则而应用于父母的申请。
例如,陈博士和其妻子都出生于中国,他现在(as of May 4, 2007)计划提交EB-2 NIW I-140移民申请。他能不能同时提交I-140和I-485呢?目前,美国国务院签证看板上中国出生的申请人的EB-2类别的截止日期是2005年4月22日。陈博士还没有获得一个排期日,当然也就不能提出I-485申请。目前,他只能提出I-140申请。但是,如果陈博士的排期日在2005年4月22日之前,比方说2005年4月1日,那陈博士和他的妻子现在就可以在提交陈博士的I-140的同时提交I-485申请。
但是,我们假设陈博士的妻子是出生于韩国。目前韩国出生的EB-2类别申请人是有签证名额可以使用的。因为陈博士可以使用其夫人出生地国韩国的签证名额,陈博士和金女士可以在递交陈博士的国家利益豁免的I-140申请时,同时递交I-485调整身份申请。
另外,如果陈博士的儿子是出生在韩国而他自己和妻子都是出生于中国,那陈博士还是不能使用属于韩国的移民签证名额,陈博士不能同时提交I-140和I-485申请,他妻子也不能在此时提交I-485申请。
以上资讯由张哲瑞联合律师事务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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