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政府为未成年偷渡者设立了有别于成人的遣送出境制度,但由于当中存在的漏洞,令大多数偷渡儿童即使被截获,仍然可避过递解出境聆讯。
政府在边境设立的收容中心,原意是安置偷渡儿童,避免他们需与成人般被送进羁留所。在收容期间,儿童可由亲戚或家庭朋友充当的担保人领回,然后候期出席递解聆讯。但国土安全部总监察长办公室2004年的数据发现,68%的偷渡儿童根本没有出席聆讯。
移民智囊团体的研究员巴奈特批评,现行制度往往被偷渡者“钻空子”,更成为助长偷渡的诱因。由于不少偷渡儿童的父母或在美亲人,本身都是非法移民,因此他们往往请拥有合法身份的亲友出面,孩子的担保人根本未必是其亲人。
巴奈特又指,偷渡集团也洞悉制度中的漏洞,例如在入境前,蛇头会要求大人和孩子分开,因为双方分开被捕的话,大人可以申请自愿出境,避免留下遣送记录、在未来十年影响到入境申请。至于孩子就可以进入收容中心。相比较之下,如果大人与小孩一起落入边境巡逻队手上,全家将无可避免被送上递解法庭。
为偷渡儿童设立收容中心始于1997年。当时有组织向移民归化部提出集体诉讼,指小孩不应像大人一样被送进监狱,结果胜诉。
对于偷渡儿童出庭比例偏低,移民与海关执法局发言人称,担保人有义务带孩子出席聆讯,换言之政府无法监管。而有移民律师称,把年幼和成年偷渡者分别处理的方法虽然值得保留,但关键在于政府拥有儿童担保人的资料,要追查的话并非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