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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应有地位缺失的历史考察

www.creaders.net | 2017-09-28 16:53:52  澎湃新闻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近日,公布关于企业家精神的文件,引发社会极大关注。事实上,企业家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等从来备受关注。

  人们诟病,中国历史上,商业一直得不到应有的发展,商人一直得不到应有的地位。造成这个结果当然有很多很多方面的原因。且很多原因时至今日是不是仍旧存在仍然是个问题。我们不妨用很多篇章来慢慢讨论。

  商人

  “企业家”这个词算是舶来品,来源于法语的“entrepreneur”,原意是指“冒险事业的经营者或组织者”,意思是企业家是从事组织、管理并承担经营风险的人。在中国历史上,没有“企业家”这个词之前,我们通常以“商人”来称呼。

  “商人”是怎么出现的呢?自然出现,社会需要。因为,在人类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社会分工。

  原始社会时期,是没有“商人”的。大家自然分工,自给自足,自顾不暇。到了后来,自然分工逐渐变成社会分工,人们开始进行产品交换。在原始社会末期,游牧部落从野蛮人中分离出来,就出现了拿牲畜与他人进行“交换”。开始,“交换”是偶然性的。但随着手工业和农业分离,产品变得丰富,分工越来越细致,交换不断发展和扩大,使商品生产出现并发展,生产与交换相互促进,这个时候,有些产品就是为了交换而生的,于是,必须有人专门从事“交换”工作,便产生了“商人”。

  但也正因为如此,对于“商人”身份的争议也一直不断。有些人认为,商人不事生产,不承担风险,只是做个中间人,却夺取了生产的领导权,完全是个寄生阶层。而且其实际贡献非常有限,获取报酬却很丰厚,最后还要因为自己财大气粗而具有社会影响力而弄出经济危机。OMG!这世界有些人一无所有有些人却得到太多啊!

  西方商人的好时光与坏时光

  这种思想中国人很熟悉,大家都知道中国历史上轻视商业和商人。但其实,在西方也类似。商人们的地位,历来受到争议。

  商人们出现的很早。在古埃及古王国时期已经出现了商人阶层。商人们不但频繁往来于尼罗河两岸,而且已经懂得制作贸易账目和收据,形成了一些买卖规则和契据;古巴比伦时代的商人已经具有职业性和专业性,根据实力和经商活动,分为大商人“塔木卡”和小商人“沙鲁马”;古希腊时代,商人已然作为一个阶层出现,且其内部又划分为三个亚阶层:公民商人阶层、外邦人商人阶层、奴隶商人阶层;古罗马的商人开始结成社团,帝国初期,商人在城市里成立了许多工商业协会,如商人协会、船主协会和手工业者协会。托勒密时代船主和商人们的兴邦组织一直到公元3世纪时仍然存在。

  不但出现,而且兴盛,而且有强大的势头。

  只是,当西罗马帝国衰亡后,商人的地位急转直下,直到中世纪之前,商业都在经历黑暗时期。商业关系当然还是有,但是规模变得非常有限。贸易也仍然存在,农产品交易还是存在,有时候也买卖一些小奢侈品和手工艺品。不过,交易与商品流通已经降低到最低限度。据说,从事贸易的都是一些非专业的人。商人在西欧处于一种相对隔离的状态。只是偶尔有犹太商人、叙利亚商人和希腊商人通过陆路和水路在东西方之间旅行。西欧本地的商人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巡回兜售的小贩。商人阶级完全“非主流”和边缘化了。

  中国商人最好的时光

  而在中国历史上,其实也和大家通常所知的不完全一样,中国商人的地位,并不是一直那么低。正相反,更早时候,商人的地位是相当高的。

  我们都知道,“士农工商”,商列末位。但《左传》记载,晋将伐楚,随武子日,楚“商、农、工、贾不败其业”,不可伐。商列首位。

  我国商人活动的最早记载在《易经·系辞》“厄牺氏没,神农氏作,列窿于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而古代大贤德的舜在受尧禅让之前,曾经“贩于顿丘,就时负夏。”可见那时的国家领导人对商业还是很亲切的。

  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甚至出现了商人的黄金时期。商业流通的重要性被很深刻的认识到,司马迁就说,周书说了,农民伯伯不生产,就没有粮食吃,工匠叔叔不生产,就没法子干活,商人不进行流通,粮食、器物、财富就要断绝。当时,诸国纷纷实行惠商政策,争相把招商引资作为头等大事。

  商人地位相当高。有的人是由商入仕,获得重用。比如管仲,过去身为商贾,被齐桓公起用为相,在商业上获得极大成功,“通齐国鱼盐于东莱,使关市几而不征,以为诸侯利,诸侯称广焉”,“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助齐桓公成为显赫一时的霸主;有的人是由仕入商,风光无限。比如范蠡,传说他帮助勾践兴越国,灭吴国,一雪会稽之耻。功成名就后急流勇退,三次经商成巨富,三散家财,被后人尊称为“商圣”,后代许多生意人供奉他的塑像,称之财神。

  商人也享有较为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史记》记载了许多商人因经营鱼、盐、铁、冶铸等业而致富的事例。春秋战国时期,大多数国家未实行专卖制度,商人经营范围基本不受限制。不仅如此,还有各种税费减免优惠。“鄂君启金节”就是二千多年前楚国所发商业免税通行证。

  中西方商人各自的轨道

  在西方,11世纪之后,商人重新作为社会的一个重要的、有力的阶层出现。1050年,西欧商人阶级数量达几千人,整个西欧人口约200万,而截至1200年,商人数量已达几十万人。西欧人口约4000万,商人的数量占到总人口的1-2%。这还只是中世纪开始时商人的数量。

  这次回归,来时汹汹,而且持续蔓延,终究形成了西方商业社会的基础和雏形。

  一般认为,商人作为中世纪的一个重要阶层出现,首要原因是农业革命。在11、12世纪,西欧曾经发生过大规模的农业改造。生产力发展了,有了剩余产品,有了剩余人口,所以有了商人;其次,城市兴起,人口聚集度变大。在1000年,西欧只有24个城镇居民超过几千人,可能只有威尼斯和伦敦有1万以上的居民。人太少,商业不可能发达。11世纪之后,城市规模扩大,城市人口增加,城市商业兴起。一些农民变成了工匠或商人,一些贵族转向大规模的贸易和金融业,商人阶层逐渐形成;此外,贸易越来越繁荣。本地交易持续攀升。航海术发展使国家间贸易更加发达,不但可以把玻璃从科隆销往巴黎,还可以通过商业冒险把东方的香料或摩洛哥的谷物销售到伦敦。

  但中国商人的地位在秦汉后一落千丈。《秦简》中规定商人、客旅、赘婿、后父是人身权利受到限制的人,商人可以被无故地与罪人一起发配。西汉初年订立“七科谪”的法律,即“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婿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凡七科也。”所谓“市籍”即商贾名籍,国家可以随时把他们发配充军。此后也并没有什么明显好转或提升。

  “无商不奸”的认识起点后

  有人认为是儒家思想的“德”意识影响了中国人对商贾的认识。因为儒家主张修“德”,认为“德者,本也;财者,末也。”而且强调人要重义轻利,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儒家有“五常”,“仁、义、礼、智、信”,而经商求富与之格格不入,甚至被称为“五贼”。

  其实这种思潮在西方也存在。罗马帝国衰亡,堪称世界历史上最重大的事件之一。它伴随着严重的经济混乱、社会混乱、政治混乱,深重而持久。这时,基督教信仰便兴起,提供了新社会一个统一的意识形态。而这个意识形态,也是相当轻视经济和商业的。

  当时的许多典籍中,都能够看到对职业和财产如何的不屑一顾,甚至对财富和财富追求表示敌视和否定。

  有些人也强烈表示,一切私有财产都是不正当的!一种说法是私有财产来自人有缺陷的天性,要为大量的竞争和冲突负责;一种说法是大自然把一切产品共同给了所有人,私人所有权便成为了僭越。当然,虽然财富和私有财产的缺点实在太多,但并没有得出废除私有财产的结论,而是鼓励富人们大量捐赠以“涤荡”罪恶追求清白。

  而亚历山大的克雷芒则提出了一个观点,不要教条主义地理解圣谕。咱们主要目的是拯救灵魂,不是让大家都变成穷人。何况,如果所有人都放弃财富,那今后还咋地好好践行慷慨大方和乐善好施的德行呢?财富本身就是礼物,能够增进人类福利,用的好不好是我们能力问题,不是财富本身的善恶问题,说到底,我们应该好好利用而不是回避和唾弃之。

  在有着同样“无商不奸”的认识起点后,西方终于逐渐脱离这种认识带来的桎梏,而我们,在这种思维困境中又挣扎了许多许多年。

  法治在商业发展中有重要作用

  那么,我们来看看伴随西方商业出现和发展,有什么较为特别之处?

  早在古希腊与古罗马时期,有了商业活动和商人,就有了调整贸易活动的法律规范。公元前5世纪,地中海沿岸的海上贸易取得了较大发展,便出现了古希腊的《罗得法》,用以调整海上贸易活动。

  当商业成为日常活动的一部分,财富积累变成正常生活的一部分,罗马法成为了反映私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最完备、最典型的法律。在古罗马这个简单商品生产十分发达的社会,罗马法对这种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都作了极为详尽的规定。

  罗马法中的契约原则和契约思想在此后成为人所共知的一种理论资源,这使得商业发展有了坚实的土壤。

  随着商人力量不断壮大,商人开始组织团体、设立管理机构。事实上,中世纪商人法的形成,与其说是始自于法学家们的精心设计和极力推广,还不如说是源自于商人们的积极操作与主动践行。

  中世纪欧洲商人法成为了现代商法的前身与主要渊源,它所蕴涵的一些基本理念成为了现代商法的价值基础。到了中世纪晚期,法国路易十四于1673年和1681年先后颁布了《商事敕令》和《海事敕令》。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和1897年的《德国商法典》均成为西方社会经典的商事法典。

  而我国关于商业的法律则非常匮乏。梁启超《论中国成文法编制之沿革得失》中指出:“我国法律之发达,垂三千年。法典之文,万牛可汗。而关于私法之规定,殆绝无之。”

  后记

  缺乏“法治”的保护,中国商业始终未能获得长期发展的支撑,在历史的洪流中起起伏伏沉沉浮浮,找不准自己的定位;缺乏契约精神为根本,中国历史上的商人们,即使达到过权力的巅峰,即使达到过名利双收的盛景,也未必就能把握自己的命运。

  商人们便成为最难以有保障的人群。财富带来的一切荣耀,甚至会发生反噬。

  这大概是第一个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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