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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古不化?还是"2"、"二"不分?"梅山生活区201幢2单元301室即是201幢二单元301室,二者是同一地址,特此证明。"27日,一份由南京市雨花台公安分局梅山派出所开具的证明在网上走红,并附上依一句"可笑之极",讥讽有关部门吹毛求疵,刁难百姓。这份奇葩证明随即在网上引发热议。
据报,当地有一位业主要卖楼,房产证上的地址和户口簿上的登记地址是一样的,但数字不一样,一个是"2单元",一个是"二单元",中介、房产部门发现了这个问题,要求他到派出所开个证明,他只好向警方求助。警方表示,这其实是很简单的问题,派出所本来不应该开这个证明,因为户口簿上的地址与房产证上的地址是一致的,但考虑到不让这位市民多跑腿,便开了这张证明。但警方还是在证明后面表达对有关部门的不满:"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他的这个证明是公安部要求不需要出具的证明,但最后考虑到市民卖房需要,派出所出具了这个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