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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配偶台湾假离婚 两岸身份尽失傻眼

www.creaders.net | 2018-01-17 12:19:14  RFA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在台湾,有大陆籍配偶挺身控诉在台湾结婚生子取得身分超过十年,因丈夫背卡债办假离婚,却遭到台湾撤销身分,而在大陆的户籍也早被取消。

  来自福建的杨女士在台湾早已结婚落地生根十年,育有分别是国中一年级和国小四年级的两个孩子。杨女士因为丈夫背20多万人民币的卡债,为了买房子贷款而办假离婚,没想到却让她因此成了一个没有身份的黑户。

  杨女士:“你现在把我身份证取消,我怎么办,我贷款两百多万(相当人民币44万)。我那边(福建)都取消掉、都没有啊,户籍都没有,那边都不接受我,我怎么办呢?”

  杨女士的丈夫说,当初两人是朋友介绍到大陆结婚,却不知为何上了人蛇集团的“假结婚”黑名单。丈夫遭法院判刑四个月、缓刑两年。杨女士没有受到不起诉,但是却遭撤销身分证明。肩负着养孩子、养先生、养房子重担的杨女士,没了身份也丢了饭碗。

  杨女士vs.丈夫:“身份证被它撤销后,我就没办法工作,我去找工作人家都不要我。人家不敢请我。之前做清洁员两万二,我现在去捡回收赚一点钱,不敢去上班。(现在我们在社区捡回收,一个月差不多两千多块(约人民币450元),我有低收补助一万三(约人民币两千九)。”

  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认为,“移民法”至少要有规定年限,超过一定年限,实在不该任意撤销国籍、、归化、户籍以及婚姻。

  政治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这个案子就十年了,这信赖利益难道不大吗?整个“两岸条例”在对陆配姐妹处理,没有给裁量权,不去考虑个案的苦楚。轻易地用刑事或不起诉处分里面的事实认定就撤销,人家整串的婚姻跟居留跟国籍的关系,在我看来实在是相当粗糙。”

  移民署指出,个案已经经过司法判决,所以不需要经过审查会来审查,直接就能撤销。陆委会则回应,虽然移民署已经对刘女士做出强制出境的处分,但是,目前个案目前是暂缓。

  同样来自贵州,嫁到台湾十多年的台湾新移民劳动权益促进会理事长刘茜表示,现在陆配姐妹人人自危。在大陆乡下不少人的名字、年纪、户籍都有问题,大家都担心因此吃上“伪造文书”官司,遭撤销台湾身份。

  台湾新移民劳动权益促进会理事长刘茜:“因为我们在大陆人口多嘛,父母亲登记时会把他的年龄,谎报大或者小,这在当地可能因为某种原因,有可能父母把我的年龄谎报大,我可以多领一些政府的救济,这样的漏洞,这会不会影响我们在台湾拿身份证的危机?这是大家最感到困惑的地方。”

  刘茜忧心地表示,有的台湾籍丈夫就以“身份”要胁陆籍配偶。如果不服从、或是不给钱,就告太太“假结婚”。以她服务的个案比例,至少三成的陆配面临这样的威胁。如果不及早修法,这些饱受家暴威胁的陆配为了台湾身份也只能继续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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