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年尚未到来,就接连发生两起与狗有关的事件。
先是成都女教师何兴丽摔狗事件。吴女士家的柯基犬不慎走失,阴差阳错到了何兴丽手中。吴女士与何兴丽联系要狗,却遭到后者长达一个月的精神折磨(声称要把狗杀了,把狗送到狗肉店了,等等),敲诈(要狗的生活费,要吴女士给她再买一条狗),甚至威胁强暴。最后吴女士的狗被从六楼坠下摔死。
此事发生之后,何兴丽遭到网民“人肉搜索”和骚扰。也有持不同意见的人说,这一事件说明网络暴民认为“狗权高于人权”,“爱狗就是正义。”
可是我倒觉得,把此事的重点放在“爱不爱狗”,“狗重要还是人重要”上面,未免有些偏题。我对狗没什么感情(它们见到我总是汪汪大叫,让我避之不及),但我也觉得何兴丽的所作所为十分可恨。这里的重点并不在于狗,而在于她对吴女士的伤害。哪怕所涉及的不是狗,而是一件对我有很大的情感价值的物品,比如一本书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如果你拿到它,威胁要毁掉它,用它勒索我,甚至威胁要强暴我……我一样会感到不能容忍。何兴丽事件中,伤害狗其实是伤害人的一个工具。这里不存在人与狗孰重孰轻的问题,这里发生的事,是一个人伤害了另一个人。
另一件事,是合肥某女士怀孕,老公发出倡议,要全小区的人把养的猫猫狗狗送走。此事引来网友群嘲。大家认为,这对男女明明是不可思议的自私自利,却要拉大旗作虎皮,扯上什么文明小区和谐城市建设,简直是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还有人贴出科普资料,告诉这对夫妇猫狗很难把弓形虫传染给胎儿。
不过我觉得,这件事其实也和猫狗究竟会不会传染疾病没多大关系:人从人那里传染上流感和其他疾病的概率远远大于从猫狗身上传染狂犬病和弓形虫的概率,因此你就能因为自己怀孕而让其他人都搬出小区或者不让他们出门吗?
另一方面,这对夫妇虽然自私,但也只是倡议,并没有强制大家一定要把猫狗送走。可是另一些人,怕自己的孩子被拐卖,就要求当局采集所有新生儿的DNA;怕自己的孩子沉迷网游,就要求当局严管网吧和网络游戏;怕自己的孩子接触色情信息,就要求当局严管互联网;怕自己的孩子甜食吃多了发胖,就要求禁售糖果和含糖饮料;怕自己的孩子乱花钱,就要求禁止校园贷……总之,为了自己那一星半点的好处,为了自己能省点事,再打起“为了孩子”之类高大上的旗号,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使用国家的强制力来干涉别人的自由。我觉得这种行为要比合肥这对夫妇的做法恶劣百倍。
总之,狗的事,归根结底还是人与人之间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