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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控告爸妈 挪用5.8万压岁钱

www.creaders.net | 2018-02-19 19:39:22  世界新闻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逢年过节孩子们欢喜收红包。然而,近日,山东济南市中级法院官方微博一则长文引起关注。文章揭露云南一名女大学生因父母离婚后不愿支付学费而将父母诉至法院,讨要5.8万人民币压岁钱作为学费。该文除引起对于不负责任的父母的骂声,也激起网上对于父母是否有权使用孩子压岁钱的论战。

广州日报引述文章指出,女大学生小娟的父母因感情不和,于2010年11月协议离婚,小娟由母亲抚养。离婚后双方又因对小娟的抚养及婚后财产分割等问题多次对簿公堂,导致双方间的矛盾和隔阂不断加深。

2016年7月,小娟考上了昆明某大学,但其父母双方都不愿主动承担小娟上大学的费用,小娟为学费、生活费犯起了愁。无奈下,小娟的奶奶出面想办法凑够了第一学年的学费,小娟才得以顺利进入大学报到。其后,小娟在奶奶的支持下,以要求父母返还压岁钱交纳大学学费为由,向安宁市法院提起诉讼。

据报导,安宁市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小娟父母将双方多年来隔阂转移为不愿意支付孩子的学费,导致小娟不得已以要求返还压岁钱为由,让父母为其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的事实。据此,认为"一判了之"并不能尽快解决小娟的燃眉之急,也无助于修复已经破裂的父女、母女亲情,遂确定了"释法析理,尽力调解、疏导"的办案策略。

经调解,小娟父母最终同意每月定期向小娟支付大学期间的学费及生活费共计1500元,直至小娟大学毕业。

网上对于父母职责讨论较少,称"父母不像父母!孩子被逼告父母状!都是钱闹得!"。

但对于压岁钱的运用却吵了翻天。网上看法约分两派,有网民认为,压岁钱本质上是"礼尚往来"的产物,收进的是你,可给出去的是父母,所以当然是属于父母的。

另有不少网友认为,给了孩子就是孩子的,父母只是代为保管。"看评论一边倒是因为家长霸占了网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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