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上犹县60岁胡显青中风偏瘫,近日被法院判决需还清15年前向朱男欠下的旧债2万6000元(人民币,下同,约3621美元)。 胡妻说,朱男所称借款日,丈夫正躺在ICU病房昏迷,如何能分身出院借钱还写下借条? 愤而上诉。 此案经报道后,才查出全案告错人还判错人,祸首是朱男委托的律师一开始就找错被告人。 承审法院院长已向胡妻道歉,并表示会将朱男的律师送司法惩戒。
央广网报道,胡男的妻子黄女士说,丈夫于2010年1月中风,抢救20多天后成为偏瘫。 年初,黄女收到法院传票,称胡男15年前向朱男借款2万6000元长期不还,朱男对胡男起诉追债; 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债务存在,判定胡某青判决生效15日内向朱男偿还26000元,并支付2024年12月16日后产生利息。
黄女称,丈夫瘫痪不能出门,未能当庭对质,她提供了住院资料,丈夫2010年1月4日因为中风住进医院,借条落款的1月8日,他在ICU抢救,之后就偏瘫到现在,不可能跑出去借钱。
借款人朱男表示,该案件是一起误会,是律师找错了人、告错了人。 向他借钱的胡男多年未联系,只知道对方的姓名、大概年龄及大概户籍信息。 “委托律师通过他的方式找到的胡男具体信息。 开庭的时候胡男没出庭,我也始终没见过黄女的丈夫,没能进行辨认。”
朱男称,已经对案件提出撤诉,并向黄女士赔礼道歉。 “我们到派出所调取资料,民警找到上犹县有两位胡×青,同名同姓,相互只差两岁。 民警将两人的照片给我看,借我钱的人确实不是黄女士的丈夫。”两个人同名同姓,年龄不一样,是他和律师搞错了。
上游新闻报道,真正的借款人胡显青,借款时他是交警部门的一名辅警,此后离职在外务工。 他债台高筑已被列为失信人员,处于失联状态。

朱男讨债,他的律师找错人、告错人,法院判错人,承审法院院长道歉; 图为朱男手中的借条。 (取材自观察者网/受访者供图)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情况通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依法纠错,将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