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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拱墅区的运河14日晚一名女子落水,路过的高先生迅速踢掉脚上的拖鞋,纵身跃入河中救人;三湘都市报报道,救人的高先生事后发视频上网,没想到对方却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要求将视频下架。
据报道,高先生回忆,当时河水冰凉,且河底布满碎石,每踩一步都硌得生疼。他奋力游向女子,黑暗中只能凭借模糊的轮廓和本能的反应,一把抓住对方,用尽全力将其往岸边拖拽。
高先生称,当天晚上他独自忍着疼痛前往医院,清理脚上伤口,并打了破伤风针。
然而高先生等来的不是期望的赞许,而是一盆“冷水”。视频发出后不久,被救女子联系上他,要求删除视频。高先生尚在犹豫之际,平台的下架通知便紧随而至——对方以“侵犯肖像权”为由举报。
在高先生看来,视频中全程无法清晰看到被救女子的面部,“对方不留半点情面,真的太寒心了。”同时,高先生也表示:以后碰上这种事,该出手还是得出手。
事件一出,不少网友为高先生鸣不平,甚至给被救者粘贴“恩将仇报”的标签。新京报评论文章指出,细究此事,并非简单的“忘恩负义”,而是善行义举与隐私保护碰撞下的新考题:既要肯定救人者的见义勇为,也该正视被救者的权利诉求。

文章称,对被救者而言,落水本是意外,她或许不愿自己狼狈的瞬间被公开传播,更担心视频扩散后影响正常生活。这种对隐私保护的诉求,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不能因对方是“恩人”就被无视。
更值得深思的是,这起事件暴露出一些人对“善意边界”的认知盲区:不少人认为“做了好事就有权随意处理相关信息”,却忽略被救助者的人格尊严。
文章指出,真正需要做的,是从事件中明确“善意与隐私”的边界:一方面,对见义勇为者而言,施行善举时要注意尊重他人隐私;另一方面,公众也应理性看待被救助者的权利诉求,别动辄扣上“恩将仇报”的帽子,避免道德绑架。
善意与隐私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可以共生的。唯有既守护见义勇为的温度,也守住隐私保护的底线,才能让善举不被争议裹挟,让每个人的权利都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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