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情报局局长麦康奈尔承认,情报机构利用私人电信公司窃听电话,它窃听数以千计经美国接通的用户通话,至于境内电话用户,它窃听不到一百个。
麦康奈尔上个星期接受得克萨斯州报章《埃尔帕索时报》(El Paso Times)访问时,首次透露了情报局以往保密的窃听工作,该报于星期三在网站公布了访谈内容。他当时是到得克萨斯出席一项边界安全大会。
美国布什政府是援引外国情报监察法,利用电信公司进行这些无需向法庭申请批准的窃听活动。麦康奈尔强调,若通话者至少一方在美国境内的话,政府就须申请庭令。
麦康奈尔说:“如果有一个恐怖分子打电话入境给另一个恐怖分子,我想美国人都希望我们监视该境内人,因此,我们便申请庭令。”
他强调,要申请一张庭令,需要200个工时来处理,要窃听数以千计的电话,逐一申请很不实际。
麦康奈尔接受访问之前几天,国会通过临时法,允许政府在调查一些关乎国家安全的活动时,无须先申请庭令便进行窃听工作。临时法的有效期为六个月。
2001年的九一一事件发生后,美国总统布什颁布的政策允许官员在怀疑电话内容涉及恐怖活动时窃听。至今年1月为止,窃听工作无须法庭批准。国会由民主党控制后,窃听工作的合法性交由外国情报监察法下成立的特别法庭审核。法庭原本裁决政府可以窃听,后来,另一名法官裁决,窃听由美国线路接通的电话需要庭令批准。
麦康奈尔证实,一些电信公司面对侵犯用户隐私的诉讼。他说,若新法得以通过,电信公司便会受到保护,但他说,新法并无追溯的条文,电信公司不能对以往的窃听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