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魔王曼森(Charles Manson)追随者、企图暗杀前总统福特(Gerald Ford)的女子琳内特·佛洛姆(Lynette Fromme),在狱中度过30多年后,14日由德州监狱医院出狱。
现年60岁的佛洛姆30年前的怪异行径,曾让举国不解。她在1967年与曼森相识后成为好友,曼森在1969年残杀女星莎朗·泰特(Sharon Tate)和其他八人被捕后,她居然削发、前额刻上「X」字样,在曼森受审时于法庭外扎营,不断声称曼森无辜。曼森和同伙最后仍被定罪,被判处终生监禁。佛洛姆虽未涉及曼森的谋杀案,但曾因阻止其他人作证和藐视司法,而短暂入狱。
1975年9月佛洛姆身穿红袍,趁福特总统步入加州沙加缅度州议会大厦与欢迎人士握手致意时,推开人群并拔出一把点45口径半自动手枪对准福特;特勤局人员及时夺下武器,福特并未受到伤害。
佛洛姆在受审时因拒绝行走,还需法警抬进法庭,并不时在法庭咆哮。佛洛姆的律师声称,她只是想让世人注意环保议题和曼森的案子,从未想要行刺福特。之后佛洛姆被判处终生监禁,她也是依据1963年肯尼迪总统遇刺后订定有关攻击总统的特别联邦法,第一个被判刑的人。
1987年佛洛姆曾从西维吉尼亚州监狱越狱,但两天后就落网。她当时说越狱的目的是因为听说曼森快死了,想逃出去找他。2008年7月,佛洛姆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假释,但因曾越狱而必须多服一年多的刑期,至14日才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