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导演英达在美国犯事儿了,看瓜的群众再一次兴奋起来了,嘴长在别人身上哟,说什么的都有。周末吃饭的时候和给我做税的美国朋友说起这件事,她很简单地总结了一句,“做人真的不能总想着把什么便宜都赚尽了”。
细想,很有道理。
假如英达没有美国绿卡,在中国赚的钱只要老老实实在中国缴税了,换成美元后通过银行汇给在美国有绿卡的老婆孩子,只要来自海外亲朋好友的礼钱不超过10万美元,英达的家人在美国根本不需要申报;如果价值超过10万美元了,这时只需填一个名叫Form3520
的表格,向美国国税局申报赠与收入,但并不需要为此缴税。而且银行汇的钱是有来源的,行得端坐得正,不像大量现金这种无法追踪、在美国只有贩毒和洗钱才会常用的手段,有多少钱别人也不会找你的事儿。
但英达有美国绿卡,这意味着他在世界各地的收入都需要向美国国税局报税纳税,他不想,于是才使用了道听途说而来的“烂招”,结果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试想在美国,合法工作有收入的移民、绿卡持有者和美国公民每人都有一个社会安全号,银行开户,申请信用卡,买车买房、欠债被诉、信用和犯罪历史等都记录在自己的社会安全号下,就算英达和家人多次拆分零存暂时逃避了一条法律,但却无法摆脱法治社会整个系统的监督。
假如有绿卡、在中国已经交了税的英达不想向美国再次缴税,或者尽量少交税,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决的,他可以请一个财产规划师(EstatePlanner)或者税务规划师(Tax
Planner),根据他的收入来源和消费需要,制定一个最佳的避税方案,用一句税法律师常说的话来形容,“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只看你愿意花多大代价而已”。老实讲,好的税务规划师或税法律师的小时价格不菲,英达只要花钱就能搞定,有钱又不想花钱去保护自己的财产,如今栽了就很难得到别人的同情。
既要绿卡,又不想按美国的法律缴税,也不想花钱请专家保护自己不会犯事儿,什么便宜都赚了,在美国不翻船才怪。我个人以为英达是听信了周围一些精明朋友的话,往自己账户里存钱只要不超过一万美元就不必填表申报和查来源,于是在12个月的时间里,在四家银行的6个账号中前后分50次存款,总计存入46.44万美元,其中存款金额为9000美元的次数高达22次,为9500美元的金额为8次,有时一些现金存款还是同一天在不同银行间进行的。殊不知,一个账户隔三差五地存上接近一万美元,连续同样动作、或者同一天在好几个账户里分别存不到一万的现金,美国的银行都是电脑联网的,这太容易引起怀疑了,尤其在大家基本不怎么用现金的美国,显然是在逃避什么,最大的可能就是逃税,或者在偷偷地洗钱。
英达犯事儿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美国人一般不怎么用现金,经常拿那么多现金存款人家很容易记住你,加上又长得一张与众不同的亚洲面孔,在康州Farmington那个地方被盯住实在太容易了。说起这事儿,我就有过经历,前两年我家一个亲戚从国内来看我,给我带来一些美元现金,都是100美元面值一张的,我家丫丫把玩了半天,觉得很稀罕,我买东西一般刷卡,付账都是写支票或网上转账,平时几乎不用现金,而且就是用现金的话美国纸币最流通的面额不过是20美元,平时带上卡和三、四十美元就可以走遍天下,这么一大摞子100美元的现金算是难得一见的场景了。我拿到银行去存,收银员也觉得很稀罕,我那不过四、五千美元,英达反复多次的9000或9500美元,想不被人记住都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