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读者网 > 美国看台 > 正文  

章莹颖案:被告方竟提出日此荒谬动议

www.creaders.net | 2019-01-12 21:24:36  世界新闻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涉绑架及杀害章莹颖案的被告克里斯汀森(Brendt Christensen)的辩护律师,11日向联邦提出新的动议,该文件指出,检调机构单纯以被害者为中国籍,将该案列为联邦罪,违反"平等保护条款"(Equal Protection Clause)。

  这份动议书显示,在12月14日审前听证会前,政府检调机构承认被告所以遭控联邦罪,是因为受害者的国籍,否则他的罪刑只会列入州级罪,文件也指出,依照"平等保护条款",任何起诉决定都不应该基于受害者国籍,克里斯汀森辩护律师因此要求法官驳回联邦罪指控。

  由于伊利诺州没有死刑,如被告转为州级控罪,克里斯汀森将可避免判死。

  被告律师表示,章莹颖案应该由州检察官负责处理,而不是联邦机构,律师说,联邦当局上个月已经承认,他们立案的唯一原因,就是"受害者是中国籍",然而根据宪法,在做出起诉决定时,国籍是不允许考虑的因素,而联邦基于受害者国籍提出起诉,明显违法。

  克里斯汀森与辩护律师,不断试图撤销联邦控罪,上月14日才举行的动议听证中,被告律师质疑检方不公,因检方主张被告作案时使用手机、车辆,而把全案升级到联邦案件审理,但克里斯汀森并没有在涉及案件中使用手机,车子也未开出州界。

  当时被告律师塔克尔(Robert Tucker)在法庭上说,"这是一起为了判死而将典型州级罪变成联邦罪的作法",他说,此案联邦政府无权管辖,寻求死刑判决属于违宪;检察官米勒(Eugene Miller)当时反驳,FBI调查的案件,联邦检察官就会介入,他也提到,克里斯汀森在绑架案中使用了手机,就促使了全案纳入联邦管辖范围。

  上述动议还在等待法官沙迪(James E. Shadid)裁决,11日被告又提出"撤销联邦罪"的新动议。

   0


热门专题
1
美伊冲突
6
俄乌战争
11
大S
2
以伊战争
7
万维专栏
12
洛杉矶大火
3
四中全会
8
何卫东
13
叙利亚
4
中美冷战
9
AI
14
苗华被抓
5
川普
10
中共两会
15
美国大选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5.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