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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令:“证据”-- 美国与宾拉登之间“心理战”的焦点

www.creaders.net | 2001-10-10 18:57:20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万维网墨专栏作者王鹏令) 美英对阿富汗发动空袭后不久,宾拉登发表了一篇电视讲话,力图把这场战争说成是美国人对“伊斯兰子民”发动的战争;并且威胁说:“我要告诉美国人民,我会誓死战斗。在巴勒斯坦人民和我们感到安全之前,不会有任何美国人民感到安全。”由此开辟了“第二战场”,即“心理战”的战场。

我们知道,九一一恐怖袭击发生以来,美国一直指控宾拉登是这次袭击的首要嫌犯,并因此而勒令塔利班政权无条件地交出其人。而宾拉登则多次声明,自己与此次袭击无关。与此同时,塔利班也把美国“提供确凿证据”,作为交出宾拉登的先决条件。双方为此僵持不下,终至战事爆发。笔者注意到,宾拉登在上述电视谈话中,既没有再次否认、也没有承认美国对他的指控。但是,据中国“人民网”贝尔格莱德10月8日电, 据当日出版的南斯拉夫《政治报》报道,宾拉登表示,自己的卡伊达组织和9月11日发 生在美国纽约和华盛顿的恐怖袭击事件没有任何关系。他相信,恐怖事件的幕后策划者一定是伊斯兰教和天主教的敌人。同日,香港穆斯林团体负责人发表声明,要求美国公开宾拉登策划和组织恐怖袭击的证据。据英国广播电视公司8日报道,在过去数周内, 拥有大约150万穆斯林的英国伊斯兰教界也一直表示,出示宾拉登与美国所受到的恐怖 袭击有关的证据,并由法庭审理这个案件才是确保公正的最佳途径。种种迹象显示, “证据”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美国与宾拉登之间以争取穆斯林世界的民心和舆论支持为首要目标的“心理战”的焦点或关键。

平心而论,这个问题不仅直接关乎美国发动这场战争的法律依据,而且也关系到美国目前得到的广泛道义支持能否持久的问题。然而据笔者了解,直到目前为止,美国所出示的相关证据,甚至很难使其北约盟国信服。这是一个很值得引起重视的问题!

如所周知,当美国反恐怖主义协调员泰勒向北约理事会成员通报了有关宾拉登及其组织涉嫌九一一恐怖袭击的罪证资料以后,北约秘书长罗伯逊立即表示北约接受美国的举证,认为美国的情报“明确又很有说服力”;并且说,“现在已经很清楚,所有证据都显示卡伊达和奥萨马涉及9月11日的恐怖攻击事件”。10月4日,英国首相布莱尔在国会以不容置疑的口吻宣称,“毫无疑问,拉登和他的组织幕后策划了纽约和华盛顿发生的恐怖袭击”。听到这些消息,笔者和许多人一样,以为萦绕多日的疑云已为之一扫,一种踏实之感不禁油然而生。

然而,仔细阅读有关的报道,又觉得这两位英国绅士未免夸大其辞。因为第一,据多家媒体报道,布莱尔当天在英国下院引述的宾拉登证据调查材料虽然长达20页,但其大部份内容,此前人们已从各种媒体有所与闻,并没有提供多少新的、足以直接证明宾拉登策划组织了这次恐怖袭击的证据。第二,有意思的是,巴基斯坦政府在收到这批证据材料以后,起初说“还没看到纽约和五角大楼遇袭是奥萨马所为的铁证”;然而不旋踵,巴国外交部发言人拉斯汗又告诉记者,他们认为美国有足够的证据指控奥萨马,其变化之快不免令人惊诧。第三,中国政府同样也收到了美国提供的“证据”,但一直没有对其是否可信的问题发表任何评论。这些情况迭合在一起,给人的印象是:看来美国出示的“证据”,未必象布莱尔和罗伯逊所说的那么“确凿”。

于是,笔者查阅了10月4、5两天荷兰的几家大报,并浏览了荷兰国家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的网站,结果发现:几乎所有相关的报道,对于读者当前所关注的焦点──“证 据”问题都是轻描淡写,语焉不详,或者乾脆避而不谈(如《信报》);其中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偏重于政治信息的《人民报》,该报10月4日头版头条的标题是:

“北约主管逼取(成员国)对美国的支持”(NAVO-chef dwingt steun aan VS af)

笔者不禁为之一惊!须知afdwingen 这个词,一般对译为英语中的extort或compel ,含有“敲诈”、“勒索”、“逼供”或“强迫”等意思,份量很重。这在荷兰有关美国和北约的报道中,是非常罕见的。笔者在以前的评论中曾经指出,荷美关系非同一般,在欧盟诸国中,除了英国,大概要算荷兰与美国的关系最“铁”,对美国的支持历来是不遗余力。尽管如此,在一个多星期以前,布什政府还曾抱怨过荷兰对美国反恐怖战争的态度模糊。考克首相因此而诚惶诚恐,马上提高了声援美国的调门儿。《人民报》对此了如指掌,是不待言的。而且,若论政治影响,该报在荷兰也在数一数二之列。它怎会不晓得自己言论的份量?可是,就在当前这样极为敏感的时期,《人民报》竟然使用如此刺激的字眼,显然有违“政治正确”的原则。直待笔者仔细看过其报道的内容,方知以“逼迫”来形容北约秘书长罗伯逊对盟国的态度,其实并不为过!

事情是这样的。10月2日,当泰勒代表美国政府向北约理事会通报并提供有关“证 据”资料以后,荷兰驻北约大使帕坦因先生根据本国外交部长的指示,向罗伯逊提出请求,给荷兰一个小时的“思考时间”,以便对美国出示的“证据”有所研判,然后再作有关决定不迟。卢森堡等几个国家,也提出了大体相同的请求。可是,对于如此合情合理的请求,罗伯逊却立即断然予以拒绝。他的理由是:“一个成员国(案指美国)要求给予无条件的信任,我们也必须立即给予(美国)这种信任。”可见,他所谓美国的证据 “明确又有说服力”,其实仅仅表明北约对美国的“无条件信任”;至于这些证据材料是否确凿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根本不在北约的考虑范围之内。换言之,对北约的每一个成员国来说,最重要的原则问题是、且仅仅是:你是否无条件地信任美国,是否以美国的是非为是非?在他看来,答案不言而喻,只能是YES。用土耳其总统的话来说 ,就是“只要美国认为证据确凿,土耳其便完全接受”。

由此看来,北约之所以能够闪电般迅速地一致接受美国的举证,其原因至少有三:第一,美国以“龙头老大”的强势地位,要求盟国给予自己以“无条件的信任”;第二,尽管北约内部也会有这样那样的分歧,但“一致对外”却是毫不含糊的;第三,有罗伯逊这样的铁杆亲美派在北约占据关键位置,可以在关键时刻力排众议,为美国保驾护航。

值得一提的是,罗伯逊本来就是在美国的提携下,才爬上北约秘书长的高位的。那还是科索沃战争结束后不久,原北约秘书长的任期即将届满之际,西欧诸国不少资深政治家都相中了这个肥缺。其时,荷兰连任三届12年首相的吕伯斯先生刚刚从政府首脑的位置上退下来,一时成为呼声最高的北约新一届秘书长人选之一。然而,由于美国的杯葛,吕伯斯黯然败下阵来,最后只好另谋生路,当上了联合国人权专员。此为后话。按照当初美国的说法,他们反对把这一职务给予吕伯斯,这是因为吕氏久为一国政府之首脑,难免习惯于自作主张,不适于主要起协调功能的秘书长的职务。现在看来,问题显然不在是否善于“协调”,而在于对美国来说,来自英国的罗伯逊比来自荷兰的吕伯斯对美国更温顺,更容易接受美国的指挥,因此也更适于被派到北约为美国当大管家。

如上所说,美国和罗伯逊的这种强势操作,已经迫使北约诸国一致接受了美国的举证。但这丝毫不意味着美国的据证已令北约诸国信服。据《人民报》报道,在北约总部所在地布鲁塞尔的许多外交官都认为,北约接受美国的举证,实际上只是一种政治决定。他们觉得,布什政府在严格保密条件下向北约出示的证据材料,几乎没有任何“新 货”,甚至并不比人们从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上所获知的多多少。更重要的是,美 国列举的“证据”上不得法庭。他们总的印象是:美国所提供的,充其量只是一些对嫌犯的指控具有较强暗示作用的材料,根本构不成法律意义上的证据。这一点,连与会的一位美国官员也难以否认。这就向美国提出一个问题:既然你现在所提供的证据资料,在北约内部都很难被视为确凿的证据,那又如何能够令其他国家、特别是拥有十亿多人口的穆斯林世界“心悦诚服”,从而对你所发动的阿富汗战争的法律依据“无话可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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