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威尔列举新罪证 三段「对话」最精彩
【万维读者网】在鲍威尔提出的「新罪证」中,肯定是以三段伊拉克官员的对话「最精彩」,成为了演说的高潮。这是美国首次公开如此高度机密的情报,美国显然希望藉此「指证」伊拉克有意向武器调查员隐藏一些「秘密」。
明报报道,今次是美国近年来首次公开截听到的情报资料,对上一次是1996 年公开一段有关古巴战机机师击落一架载有古巴流亡分子的小型飞机的对话记录。情报官员认为截听通讯是属於非常敏感的情报资料,国会亦立法禁止随意公开未经批准、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
「对话反映伊不诚实」
鲍威尔所公开的三段对话配有英语字幕,第一段对话似乎是指一名伊国军官询问上司,在武检员到来前,他应怎样处理其「改良车」。鲍卿似乎想听众相信,所谓「改良车」,就是流动生化武实验室工场。
第二段对话是两名伊官在讨论武检员搜查「违禁武器」,奉命「清场」。在第三段对话中,伊官下令一名官员「删除无线通讯指示上的『神经毒气』字眼。」
武器专家布廷向《卫报》称,他觉得这三段截听对话够说服力。「尽管它们不能证明伊方有任何特别违规,但它们确反映出伊方多次的不诚实行为。」
关键字眼含糊不清
虽然美国的卫星科技绝对能窃听到伊拉克境内的通话,但录音的可信性始终有疑问,很多观察家都怀疑,伊方官员是否会如此不小心地在电话或无线电中「泄露机密」,而且「改良车」和「违禁火药」等字眼可代表很多东西,不一定是美方所认为的罪证。至於第三则对话内容,也未足以确凿指证伊军拥有神经毒气。
分析家称,鲍威尔今次的指证演说是否够说服力,要视乎安理会各国是否肯相信美国所「解说」的卫星图片和截听对话,以及鲍威尔在演说中经常提到的一些「匿名」告密者。(华盛顿邮报/ 美联社/ 路透社)
港大状:美须请专家证声带真伪
另据明报记者叶杏丽报道,从法律角度看,美国提供的窃听声带,是否可以用作「钉死」疑犯(伊拉克)的证据?专办刑事案的香港大律师郭栋明指出,如有一个国际法庭负责仲裁此事,按法律原则,录音带是可以成为入罪证据的,但关键是录音带能否符合呈堂的标准。
郭栋明称,据普通法,提出录音带的一方(即美国)有责任提供专家,鉴定录音带的真伪,证明它完全「没有合理的疑点」。伊拉克亦可提供自己的专家。最後听哪一方专家意见,则由法庭决定。专家要鉴定录音的真伪,其中一种方法是放大声带的内容,逐格仔细收听,以检查当中有否异常的杂音,或动过其他手脚。像鉴定笔? 一样,鉴定录音真伪在法庭上并不罕见,如卧底探员查案,就时常用录音带作证据。
「不过证明卧底探员的录音就简单得多,因为录音的当事人也会上堂作人证,指出声带录於何年何月。但伊拉克的情?ú煌?,被窃听的军官固然不会出现,即使是美方负责窃听的特工,也可能不愿泄漏机密而无法出庭。」结果可能仍是难定真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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