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报导,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今天到高等法院申请更改保释条件让他出国演讲及领奖。但法官杜丽冰以黄之锋不须亲自到访,且出国会让他"潜逃风险倍增"为由,裁定拒绝。
星岛日报报导,杜丽冰在庭上指出,虽然黄之锋获得欧洲议会、法国、义大利、德国等国会邀请,以令国外关注香港局势的目的出国演讲,英国国会跨党派小组最近也邀请黄之锋到英国伦敦取得"西敏寺人权、人类生活及人类尊严奖",但香港现在局势已获国际传媒广泛报导,奖项也可日后再颁。
她认为,"Circumstances change. Mind changes"
(情况会变,想法会变),如果此时批准黄之锋出境,相信黄有潜逃风险并有可能不回港,故拒绝黄之锋更改保释条件。
黄之锋事后在脸书发文,批评杜丽冰以"可透过视像方式代替"等理由再度拒绝他的离港申请。但他实在不明白到底自己如何能以视讯方式,在颁奖典礼从英国上议院议员手上接过奖项。
他并强调,自己被控"未经批准集结"是刑罚很轻的罪,而且他在9月获批准离港前往美国、德国、台湾访问,也如期回港出庭接受聆讯;法官质疑他会潜逃的推测,根本站不住脚。
黄之锋还指,杜丽冰在庭上声称,国际新闻充份涵盖香港议题,说他无须前往外国,反而应该留在香港,"让香港回复和平";这番政治性的评论,明显超出一般法律观点和案例争辩的争论,同时反映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法院开庭前已率先批评各国议员不应邀请他访问,对香港法院有显着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