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防止“买官卖官”新举措
【万维读者网】“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调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这首在中国不少地方流传的民谣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买官卖官”的严重程度,不过,今后那些热中于跑官的人恐怕要多费一些周章了。
联合早报据中新社、山东《齐鲁晚报》等媒体报道,中共山东省委全委会几天前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17名市级党政“一把手”的推荐和任命进行了表决。研究中共干部制度的学者认为,这表明当局正试图从制度上改革个别主要领导操纵人事大权的弊端,减少“买官卖官”现象的发生。
按照惯例,地市级党政“一把手”的任命一般由省委主要领导提名,然后拿到省委常委会上去“议决”通过。很少有人会在这种“议决”中提出反对意见,否则就等于不给主要领导人“面子”,后果自己想去吧。
以此类推,中共各级主要领导也可以通过“议决”的方式决定下级党政主要领导的任免,由于“一把手”素来享有“先民主、后集中”的大权,干部“议决”制度很容易变成主要领导的“一言堂”。因此,如何给上级主要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留下“好印象”,就成了某些干部整天苦思冥想的头等大事。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勤请安、多表忠,而最有效的办法则是送礼送钱——这里面的学问很大,三言两语难以说清,反正要让领导对自己印象深刻。因此,一些地方“跑官”和“买官卖官”的现象层出不穷:河南省新乡市委原副书记王德水,任职期间赚得“卖官”款物折合26万元人民币(约5万4800新元);广西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甘维仁,曾向自治区原主席成克杰支付“买官费”27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组部统计数字,从1995年到2001年,中国共查处干部任免工作中违纪违法案件1963起,处理县处级以上违规人员519人,纠正违规提拔干部5991人。但有关学者认为,这些案件只是“冰山的一角”,要有效控制买官卖官现象的蔓延,中共必须改革现有的干部任免制度和方式。
今年9月,中共山东省委决定:用省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任命或推荐市级党政正职干部,从而把传统的属于省委常委会的干部任命权扩大到省委全体委员。山东省委常委会由10多人组成,而省委全委会则有62人,这不仅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以前由少数人控制的干部任命工作中,更重要的是,无记名投票使人们可以大胆地投出反对票。按照规定,得票不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将不能获得任命或推荐。
中共山东省委已经把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的范围扩大到县区一级。据了解,广东、浙江等省市已经出台了类似的规定,中组部也在今年7月下发文件,要求各地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命制度。显然,中共已经痛感传统干部任用制度的弊端,并试图把干部任用制度的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突破口。
北京学者认为,用“票决”取代“议决”,让更多人参与干部任命的程序,当然增加了“买官卖官”的难度,但要遏止这种现象,中共还必须在政治体制改革上迈出更大的步伐,让更多的人有效地监督干部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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