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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奕迅父親是大貪官 下月判刑

www.creaders.net | 2003-12-12 15:01:18  萬維讀者網 | 0條評論 | 查看/發表評論
  【萬維讀者網】萬維讀者網上官天乙綜合報道:香港法院陪審團經叄日兩夜近29小時退庭商議,12日裁定,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紅歌星陳奕迅父親陳裘大10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成,押後至明年1月5日判刑。


58歲的陳裘大在政府工作40年,卒因貪污高達300萬元,不單失去近600萬長俸,而且極可能要面對很長的刑期。辯方律師在庭外表示,暫時未考慮上訴。 


陳裘大出身自低下階層,父親在元朗街市任小販。陳自小在元朗長大,曾在接受雜誌訪問時以「鄉下仔」自稱。1961年加入政府,1987年當上總屋宇裝備工程師,直至至2001年8月被捕的14年間,沒有再升級。控方指陳在退休前數年參與貪污活動,以求在退休前「刮得就刮」,退休後「安枕無憂」。


陳裘大由懲教署人員押走前,兒子陳奕迅匆匆趕到,但只可隔着犯人欄,向父親舉手致敬,父子別離一刻,陳奕迅強忍淚水,豎起拇指輕說:「Iloveyou」,陳裘大亦向兒子強顏一笑,回謂:「Iloveyoutoo」。

 

陳奕迅極不開心


星島日報報道稱,陳奕迅偕女友徐濠縈趕到法庭時,只見他滿臉通紅,
青筋暴現,眼紅泛淚光,徐濠縈亦面露憔悴神色,對記者不停的閃爍鎂光燈,表
現極不耐煩。

  而當時於犯人欄中等候裁決的陳裘大,不時望向公眾席,似想於一群看熱鬧
的觀眾中搜尋兒子的蹤影。可惜陳、徐二人當時正於法院大樓外被大批記者圍住,
寸步難移。

  短短數秒的路程,兩人竟走了好幾分鐘,才進入法院內。結果二人抵達法庭
時,陪審員已宣讀裁決。私生活一向甚為低調的陳奕迅,明知現身法庭,會引起
鬨動,仍不惜到庭支持父親。

  慣對鏡頭的他,在數十對眼睛的注視下,突顯得渾身不自在,眼睛骨碌地轉,
雖不時望向犯人欄,但陳父似未有所覺。在退庭後,陳奕迅才拖女友的手走往犯
人欄,隔欄杆,向父親舉手致敬,只見陳奕迅淚盈於睫,但沒有掉下淚水,更豎
起姆指,對父輕聲說:「Iloveyou」(我愛你),陳裘大亦向兒子強顏一笑,回
謂:「Iloveyoutoo」(我也愛你)。

  於庭外的證人室內,陳奕迅即時向辯方一眾律師了解來日的審訊程序。記者
門外所見,陳初期表情甚為沉重,但仍表現堅強,亦不忘替女友抹眼淚,並輕拍
其手臂予以安慰,惟後來卻突然咧嘴微笑。

  原來陳奕迅擔心患有肝病的父親留住羈留室的安全,其代表律師林炳昌卻諧
趣地表示,「懲教署職員對你父親一定比廉署職員對你父親好」,逗笑了連日來
情緒繃緊的陳奕迅。

  林炳昌律師謂,陳奕迅非常愛他的父親,對他極為支持,任何可令他父親過
得舒適一點的事他都會做。他表示陳奕迅情緒不穩,極不開心,他會盡力令他不
至於太過沮喪。

  
貪300萬失600萬長俸

  

  香港明報13日報道透露,根據《防止賄賂條例》,公職人員收受利益,每罪的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及罰款50萬元。  房屋署長梁展文表示,署方絕不容許有員工貪污,並會按照公務員規例懲處陳裘大。  

 
  據廉署執行處助理處長葛輝表示,陳裘大是繼總警司葛柏後,被裁定貪污罪
成的第二高級政府官員。廉署人員指廉署將會申請將陳裘大貪污所得的賄款充公,
但到目前為止,只能追討得陳裘大辦公室找到的6萬元現金。
  

  辯方大律師夏偉志在裁決後表示,相信陳已無可避免地失去長俸及政府福利,
而且陳已接近60歲,一直沒有犯罪,又有肝病,故要求領取一個完整的背景報告
及新的醫療報告。
  

  陳裘大出身自低下階層,父親在元朗街市任小販。陳自小在元朗長大,曾在
接受雜誌訪問時以「鄉下仔」自稱。1961年加入政府,打滾40多年後,昔日的「
鄉下仔」已搖身變成月入近11萬、家住跑馬地的首長級第一級官員。
    

  陳裘大自1987年當上總屋宇裝備工程師,至2001年8月被捕的14年間,沒有再
升級。他曾向廉署人員表示,感到競爭激烈,且眼見有下屬「扒頭」,感到意興
闌珊,並在2000年9月申請退休,打算專心協助兒子的歌唱事業。控方就指陳在退
休前數年參與貪污活動,以求在退休前「刮得就刮」,退休後「安枕無憂」。
  

  案件開審當天,陳裘大便被主控官形容為「極度貪官」。案中證人賴細生曾
在庭上透露,自己主動替陳開價,向另一名承建商索取200萬賄款,賴表示開價高
的原因是:「怕得少阿Sir(陳裘大)唔鍾意。」

  

  審訊期間,陳差不多每天只在法庭內的快餐店吃18元的「兩?R飯」,自稱生
活節儉的他,透露銀行存款不過100萬,名下有數個物業,用以代步的兩架車亦是
陳奕迅付款的。據他稱,他將大部分從承建商收到的錢,電匯給身在英國的太太,
以及他一直痛惜的胞弟陳球強。

  
  父子庭上凝望苦笑

  

  明報記者報道稱,陳裘大被還押後,兒子陳奕迅忙於音樂會演出及拍戲,一直未
有現身法庭。法庭昨午5時半重開,眾人屏息靜待陪審團宣讀裁決,陳奕迅仍未出
現。至5時45分,陳裘大被裁定10項罪成的一刻,雙眼通紅、抑壓得面紅耳赤的陳
奕迅,才緊握女友徐濠縈的手步進法庭,趕及在散庭前10分鐘與父親見面。
  

  陳奕迅甫坐下即咬緊牙關、強忍淚水定睛望犯人欄內的父親,起初陳裘大並
未發現兒子到庭,眼光在公眾席一掃掠過,但兩父子好像心有靈犀,陳裘大回頭
再望一次,赫然發現兒子來到。兩人目光接觸後,互相凝視良久,最後無奈地互
相苦笑。


  儘管控方認為陳裘大的自辯荒謬,「4歲小孩也不信」,但陳裘大在庭上多次
強調,廉署以陳奕迅作威脅,他才招認控罪,更聲言:「只要能夠保護到陳奕迅,
我什麽都無所謂。」父子情毋須多說。
  

  陳裘大被廉署逮捕當日,身在台灣的陳奕迅準備當晚及翌日舉行演唱會,陳
得悉父親出事,完成在台工作即趕返香港,在律師陪同下與廉署人員會面。當日
陳奕迅在跑馬地寓所接受調查時,情緒激動,含淚捶門,他在作供時解釋:「我
好擔心爹?]的situation(情),(廉署人員)同我講我唔可以同我爹?]接觸,(
我)好worry(擔心),唔知點算好,所以將情緒發泄???門上。」
    

  主控口中的「極度貪官」陳裘大,在陳奕迅心目中卻是「一個好親???」。200
1年5月陳奕迅舉行演唱會,陳裘大到場打氣,陳奕迅給父親送上一曲《單車》,
由衷唱出「如孩兒能伏於爸爸的肩膊……哪怕遙遙長路多斜」。陳裘大更一度沖
到台前,遞紙巾給兒子抹汗,盡顯父子情。3個月後,陳裘大被廉署拘捕。  

  今日,陳裘大被還押,二人鐵窗相隔,陳奕迅再不能如他的歌,「伏於爸爸
的肩膊」。「難離難捨總有一些常情如此不可推卸」……。
  
  

  廉署偷拍

  

  由接獲投訴至昨日裁決罪成,香港廉政公署調查陳裘大曆時逾3年,
調查期間,房屋署與廉署高度合作,先有當時的房屋署長苗學禮准許廉署在陳的
辦公室安裝收音攝錄機,後有副房屋署長鄔滿海配合廉署,布局拘捕陳裘大。據
悉,廉署今次一大目的,是幫助房署清理「瘀血」。
  

  陳裘大在申請退休後,便開始被調查及監視,案中廉署使用攝錄機偷拍陳裘
大長達半年,希望符合法庭對證供的嚴格要求,務求令受賄者繩之於法。
  

  根據控方透露,廉署由2000年10月開始對陳裘大進行調查及跟蹤監視,其中
陳被廉署拍下於2000年11月跟行賄者黃志良外出午膳,並一同在車上的情形。直
至2001年2月27日,廉署正式獲得當時的房屋署長苗學禮書面同意,在3月5日陳裘
大即將遷往的新辦公室的天花,裝上收音電視攝錄機,並派人同步監視陳裘大的
舉動。
 

  廉署並非首次攝錄偷拍懷疑貪污分子,在1997年警廉聯合打擊警長升級試貪
污案時,廉署亦得到警方同意,在進行升級面試的房間暗中錄影,以集證據,令
5名涉案受賄警務人員入獄2年半。
  

  陳裘大曾在開審前反對廉署利用收音攝錄機偷拍得來的錄影帶呈堂,原因是
認為有關影帶侵犯個人私隱,由於題目敏感,法官及雙方大律師均表示未試過出
現這場面,但在聽罷雙方陳辭後,法官認為由於廉署已取得當時的部門首長苗學
禮的批准,而且偷拍屬廉署調查罪行的一部分,故容許影帶呈堂。廉署內部守則
規定,前線人員偷拍取證時,必須得到執行處長的同意;今次案中涉及房署地方,
更必須先取得業主或負責人(即房署的首長)同意。

  

官員怕怕

  
「現在很難請到房署官員食飯了,他們個個怕被『狗仔隊』跟,
不敢出來。」一名具40多年經驗的承建商說,建築界「請飲請食」已大大收斂。
事實上,香港房署近年亦訂下內部守則,避免職員接受承辦商款待,極力遏止像陳裘
大案件中,與承建商大吃大喝,涉及利益衝突的事情發生。
  

  有承建商坦言,97年前市道好景,不排除有人靠行賄爭取政府工程。但97後
業界「無錢,想付錢(行賄)也沒有錢」。他又指出,受賄多是陳裘大一類職級
的中層人員,如項目經理及稍有審批權的政府職員。

 
  代表建築、測量界的立法會議員劉炳章表示,「請去旅行」也是行內賄賂手
法,有物料供應商或承建商會邀請官員到外國去看貨辦,實質是免費旅行,並要
求對方將來為政府項目招標時,列明用該種貨辦的材料。
  

  香港工程師學會會長陳兆根說,該會早已注意有關貪污問題,會特別提醒會
員小心「過界」,並設有除名制度,有問題會員或會被除名。


  副房屋署長麥靖宇說,房屋署員工守則列明,避免員工接受承建商等工作伙
伴的款待,即使接受也要上司批准。房署內部的防貪指引近年已列明,員工所受
的款待「不得過於奢華或頻密」,且具體指出「夜總會、卡拉OK場所、桑拿浴室
或按摩店,並非商討公事的恰當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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