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令条约将加速去「中国」化
【万维读者网】台湾政府全面推动正名,继陈水扁宣示两年内完成驻外馆处与国公营事业正名,行政院方面已将法令、条约协定修正,以及参与亚太经合会(APEC)、国际奥会等国际组织的名称,列为下一波正名建议方向,避免出现「中国」字样造成混淆。
自由时报引述行政院发言人陈其迈表示,有关正名牵涉之法律或实务问题,游锡坤已指示政务委员许志雄负责研议,并在两个月内提出具体做法,以落实陈水扁的指示,凸显台湾主体性。
根据相关单位整理显示,现行法规含有「中国」二字者超过三十种以上,出现的文字包括「使用中国语言、文字」,「在中国有无住居所或事务所」,「中国国家标准之规范」,以及各种组织名称等,这些都是过去在大陆时期使用的法律文字,已不合时宜。
至于条约协定,官员指出,条约协定名称使用「中国」一词者约有三十四种,绝大多数已无实效性;距离目前最近者是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大陆礁层公约及中国对第六条的保留条款」。
在处理方向上,官员表示,法规内容以「中国」方式规范者,宜即加以检讨、修正,但上述内容均须透过修法或送请立法院讨论及备查,尤其条约协定涉及双边与多边关系,所以还需要透过国际协商进一步处理;官员强调,过程虽然繁复,但透过这波正名运动,将可明确区隔。
同样需要国际协商的国际组织名称,陈其迈说,目前台湾参与的国际组织,我国使用名称尚无法凸显台湾主体性,及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适当区隔,都是未来争取改名的重点。
相关共有五类:包括
一、以「Taipei China」名义与会的世界动物卫生组织、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美洲开发银行。
二、以「Taipei,China」参加的如亚洲开发银行。
三、以「Chinese Taipei」名义参加的如亚太经合会(APEC)、国际奥会、亚洲税务管理暨研究组织、亚太防制洗钱组织、北太平洋鲔类临时科学委员会、亚太法定计量论坛、OECD下属竞争委员会、美洲热带鲔鱼委员会、国际谷物理事会、国际大西洋鲔类资源保育委员会、国际度量衡大会、国际法定计量组织。
四、以「The Central Bank of China,Taipei」参加的东南亚中央银行总裁联合会。
五、以「China(Taiwan)」名义参加的国际棉业谘询委员会等。
而在驻外馆处部分,陈其迈说,为□清中国与台湾间之区别,未来所有外馆驻处与驻在国政府将透过协商,积极争取正名为「台湾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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