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的总统梦将一去不复返了?
【万维读者网】台北-开春未几,台北市陆续发生几桩令人遗憾的意外事件,有关意外涉及的人为过程的缺失及後续处置的失当,让身为台北市长的马英九近来饱受民意抨击,不但支持度再度下滑,坊间更形容事件发展已成为马英九从政以来面临的最大政治风暴。
亚洲时报报导,事件一,发生在跨年夜,当晚台北市有数个跨年活动,捷运(即地铁)站内人潮汹涌,在人挤人情况下,发生电扶梯夹伤人事件,共造成五名乘客受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头皮被掀翻近叁分之一,送院进行手数叁小时缝了百馀针。
事件二,一位四岁邱姓女童遭酒醉父亲痛殴撞墙後颅内出血,紧急送医却发生全台北市没有一家医院收留的事件,最後女童被转送远在一百多公里外的台中县一诊所,延迟六个多小时才获得医疗照顾,目前仍在昏迷,情况并不乐观。
两起事件虽然都有意外成份在内,但台北市政府团队对事件反应迟滞,事後惩处又失之公允,非但再次突显马团队“螺丝松了”的缺失,也让马英九赔上一向自诩的诚信形象;且由於欠缺对民意的体察,马英九自信、理性,及严谨的处事风格,却也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同时呈现出他残酷冷血的政治性格。
在事件一中,台北市捷运公司明显没有做好人流管控,捷运公司後来也承认是因人手不足所致。错误在先,但捷运公司既没有在第一时间道歉赔偿,也没有向伤者及家属致意,甚至以不实资讯向外界放话,试图大事化小,直到舆论口诛笔伐接连七日,捷运公司的公开道歉才姗姗来迟。
过程中,主管机关台北市政府非但没有立即明快的惩处措施,反而还要花两个星期请专家学者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评断捷运公司的管理是否有疏失。後来禁不住舆论压力,在事件发生十天之後,市府终於做出处置,结果竟只是捷运公司总经理蔡辉升记一大过处份,没有人为此事件丢掉饭碗。马英九甚至强调,依法事务官记两大过就要去职,因此一大过已是重惩,处罚符合比例原则。
然而马英九没有提到的是,台北捷运两年来事故不断,出轨两次、电扶梯摔伤人数将近五百人,误点更是时有所闻,民怨累积并非一朝一夕。
马英九对属下的惩处一向有“护短”批评,包括SARS时前台北市卫生局长邱淑、叁重大水时的捷运局长常岐德、及捷运发生百名员工吃票案时的捷运公司董事长蔡辉升等,马英九都极力保护,并不忘找出法律条文,强调自己的惩处符合比例原则。
然而,比例原则并非只有在法律条文中白纸黑字规定,还必需顾虑到民意观感,才能将危机化为转机。
陈水扁担任台北市市长期间,曾在主办活动中发生拔河断臂事件,当时的新闻局长罗文嘉立刻辞职下台,并立即承诺赔偿受害者,危机处理在短短一天完成,堵住外界悠悠之口。
或许马英九当时正好专注於处理港府拒发签证一事,然而一位地方首长没有能力处理好地方事宜,放任小脓引发全身发炎,突显出的问题就非叁言两语能解决的了。
事件二中,马英九倒是在转诊风波发生後数天就做出处置,卫生局长张珩免兼局长,专任联合医院院长,等於是将张珩去职,成为马英九担任市长六年多来,第一位因意外下台的政务首长。女童转诊风波虽然突显了台北市医疗体系僵化及相互推诿的缺失,然而最直接的责任仍应属仁爱医院基层医师处理不当,督导责任可上推到仁爱医院院长、副院长,再往上追才是张珩。
外界批评,两件意外中马英九的惩处是”该留的走,该走的留”,赏罚失当已极。然而马英九却自有说法,他指出,虐童案与捷运伤人案处理方式不同,原因乃“女童性命垂危,而头皮撕裂乘客虽然有一两人伤势较重,但仍未达法律上重伤地步。”
换句话说,因为出人命了,所以必需有人下台负责;至於未到法律重伤地步的意外,不管民怨有多深,争议有多大,记个过也就够了。
学法律的马英九凡事讲理论法,他稳重自持、清廉守法的人格特质,是台湾政坛中极为少见且珍贵的。然而从这两桩意外事件处理方式可看出,马英九的这些人格特质与政治洁癖,却也使他脱离了对人性基本的关怀、忘却了对民意观感基本的尊重。
两桩意外事件造成自毁形象的结果,对身为下届总统热门人选的马英九来说,无异是重重敲响了一记政治智慧的警钟,不慎重处理,则如流水般的民意,恐怕就将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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