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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版主成第一被告 中国网络色情第一案开审

www.creaders.net | 2005-05-11 22:31:51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万维读者网上官天乙综合报道:新闻晚报消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被称为中国网络色情第一案的“九九情色论坛”案,11日上午在安徽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1名论坛“校长”“教导主任”接受法律审判。头号嫌犯网名“戏子”的王勇因在境外实施作案,作另案处理。 11名被告人中唯一女性、“九九情色论坛”网站主论坛“校长”、“买春堂”超级版主邵蓉,成为第一被告人。11名被告分别来自河北、河南、江苏、浙江、安徽等地。

之所以被称为中国第一案,是因为自福建人王勇(19岁,网名“戏子”)2002年创建后,“论坛”创下多项之最:网站注册用户超过30万人;拥有淫秽色情视频文件6000多件、图片10万多张、淫秽色情文章2万多篇;还有详细介绍中国各地卖淫场所的具体信息;至2004年11月份,初步统计其点击率高达4亿次之多。(www.creaders.net)

这一色情网站的服务器在国外,从“校长”(国内最高级别的网站管理人员)到“教导主任”(二级网站管理人员),“班主任”(也称“版主”)管理体系极其严密,管理员遍及全国十多个省市区。



2004年底,在公安部的指导协调下,安徽省公安厅抽调全省网警和刑警,经过1个多月的努力,在全国一举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2人,彻底瓦解该网站在国内的组织体系,使网站被迫自行关闭。


公诉机关———合肥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被告人邵蓉、史兴华、曹俊凯等9人明知“九九情色论坛”是一个发布、传播色情淫秽信息的收费网站而接受招募,并根据不同管理权限和分工协助王勇维护网站,充实网站内容,吸引网民,发展会员,使该网站得以广泛传播大量淫秽的视频文件、图片、文章等信息,并获取了巨额非法利益。

被告人王阳、孙宗明知“九九情色论坛”是一个发布、传播色情淫秽信息的收费网站而为其收取会员费并获利,对网站传播大量淫秽信息并获得巨额非法利益起到了帮助作用。其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注册会员达30多万人


安徽市场报12日消息,据指控,“九九情色论坛”网站由福建人王勇(19岁)在2002年以前创建,将主服务器设在境外,从2003年开始,该网站开始发布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电影、图片及文章。王勇在管理网站的过程中通过网络结识了被告人曹峻凯、蒋建栋、王广战、孙宗、史兴华、邵蓉等人,并先后将其招募为网站各级管理人员,负责不同版块的管理,王勇参照学校的管理模式为每级管理人员命名,采取等积分方式来吸引会员。之后,在王勇及本案各被告人的共同管理维护下,网站内容不断扩充,注册会员不断增加,从2004年4月开始,王勇决定对会员注册实施收费,网站也分为“主论坛”、“百家故事”和“买春堂”三个版块,在“主论坛”中主要发布含有淫秽内容的电影、图片及文章;在“买春堂”中主要发布全国各地卖淫嫖娼场所、价格等信息及描述卖淫嫖娼具体细节的文章。截至2004年11月15日17时,“主论坛”版块注册会员共计75772名,刊载淫秽图片共计42705张,累计点击数32734600次;刊载淫秽文章共计4784篇,累积点击数24340050次;发布淫秽视频文件共计4094个,累计点击数1900525次。“买春堂”版块注册会员共计47452人,刊载淫秽文章共计207篇,累计点击数252731次。(www.creaders.net)


据被告人孙宗在法庭上供述,2004年元月其通过网上聊天结识王勇并成为朋友。同年9月底,王勇邀约孙为其所办的色情网站收取会员费,并允诺每收一人会员费给孙提成3元。从9月30日至同年11月1日,孙宗共为该网站收取会员费7万余元,孙从中获利7750元。而被告人王阳也是通过网上聊天结识王勇并成为朋友,于2004年7月应王勇的邀约为“九九情色论坛”收取会员费。之后王阳根据王勇提供的用户名、网址和密码为该网站收取会员费,王阳先后用王阳、李盛远、涂刚要三个名字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电子银行账户。收费方式为网民通过向网站公布的电子邮箱发送申请,再按照王阳的回复指令将会员费汇到以上三个账户,王阳在款项到账后将申请人开通为网站的相应会员。至案发时,王阳共为该网站收取会员费15万余元,大部分赃款被王勇通过网上银行转移,王阳从中获利1.6万元。据承办此案的合肥市检察院检察官周迅介绍,此案的覆盖面之广,成员之多,点击数之大目前在国内可以算得上是第一大案。据介绍,此案中的该网站注册会员达30多万人,仅起诉书指控的几个版块的注册会员就有12万人。



  唯一女性被列为第一被告


作为第一被告人也是11名被告人中唯一女性的“九九情色论坛”网站主论坛“校长”、“买春堂”超级版主邵蓉,在被法警押上法庭时神情镇定。面对公诉人的指控,邵蓉供认不讳,但表示当初是受到王勇的一再邀请,不忍心一再拒绝才加入该网站的。邵蓉对于王勇给其的报酬解释为是王勇为了想将其吸引加入而为她交纳的网费。并一再表示她主要是负责主论坛正规区的管理,而主论坛正规区是绝对不含有任何色情和淫秽的东西。并且邵蓉及其辩护律师对于公诉机关将其列为第一被告表示不满,她认为自己被提升为“校长”不到一 个月的时间,并且是受了别人的提升。因此建议合议庭充分考虑其在该论坛和网站中的地位,并表示将其列为第一被告缺乏法律依据。对此,公诉机关指出,列为第一被告是依据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而定的。

网名为“酷少爷”的第二被告人史兴华在庭审中表示,自己没有收过任何的报酬和要过任何的报酬,也不清楚会员是怎样收费的,他主要是对主论坛进行管理,“买春堂”校长只是个挂名。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发布管理帖3个,史兴华声称是邵蓉以他的名义发布的而不是他本人干的。并且在接受讯问时,史兴华表示,当初提升邵蓉时是因为看到邵比较活跃才对她进行注意和提升的。


在昨日的庭审中,被告人赵岩、王迎军和曹飞均对自己加入该色情网站作出了自己的解释。并且,赵岩在法庭上底气十足地表示自己在被公安机关审讯期间,主动协助和配合公安机关抓获了同案犯曹飞。赵岩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对于公诉机关所列举的证据表示怀疑,其指出,在起诉书中指控赵岩发了11个帖子,但在证据中却只有3个,同时指出起诉书中关于视频的数字的认定也不正确,因此对指控产生异议。

网名为“我爱花香”的曹飞在庭审中表示自己当初认为只要不涉及到淫秽色情的东西就不会违法,并出于对网络的爱好才加入到该网站,对于2004年5月被曹峻凯提升为“休闲区”超级版主和10月兼任“文学区”(色情淫秽版块)的超级版主一事,曹飞声称是被强加的,而非自己愿意。



庭上使用真名反而很陌生



在昨日出庭受审的11名被告人中,具有专科以上学历者就有5人,其余者大部分为中专以上。而站在法庭上的11名被告中,竟有在读大学生和中学的老师。被告人曹峻凯出生于1983年的9月,是山东理工大学数学与数学应用专业的四年级学生。而现年36岁的第九被告人王广战却是河南省商丘市第八中学的教师。曹峻凯于2002年底注册成为 “九九情色论坛”的会员,在成为会员的第二天即被王勇提升为该网站的“副校长”,2004年初被王勇提升为主论坛“校长”。曹在担任网站“副校长”、“校长”期间,主要对网站的主论坛进行管理,制定发布详细管理规则,招募版主,协调各版主、超级版主之间的关系,增删会员和为会员加减积分,删除不符合要求的帖子。对此,曹峻凯表示公诉机关对自己的指控不属实,他声称自己只是负责对网站上不符合要求的和过时的东西进行删除,并没有对主论坛进行管理、制定发布详细管理规则等行为。 (www.creaders.net)

昨日庭审中,11名被告请来了12名辩护律师,其中作为第八被告的山西人庞曦的辩护律师是来自北京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当各被告人被押上法庭时,旁听席上一名老年妇女突然失声痛哭,引得众媒体记者一阵乱拍才止住。在庭审中,据各被告人供述,他们平时都是通过网上聊天的方式进行联系的,在法庭上使用真名反而很陌生,因此,在庭审中,公诉人和辩护律师也不得不一再使用各被告人的网名进行称呼才能使庭审得以顺利进行。

审理中,孙宗的辩护人及其本人一再辩称其是属于主动投案和自首的,并出具了其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孙宗的证明。对此,公诉人认为,此案系合肥市公安局进行办理的,因此孙宗家当地公安机关不具有出据此证明的主体。只能认定孙宗的认罪态度良好。同时在昨日的庭审中,除赵岩外各被告人均为自己作了辩护,同时,赵岩与曹飞的辩护律师相互之间就法庭的辩论阶段所阐述的观点进行了“火药味”很浓的辩论。公诉机关在公诉意见中明确指出,该11名被告均属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地位,并建议合议庭依法减轻或从轻处罚。

截至昨晚20时,庭审方才结束。此案未作当庭宣判。



公安:亟待解决四大难题



2004年12月15日新华网广州电称,“‘量刑难’只是打击色情网站犯罪当中所遭遇难题的最终表现,事实上,至少有四个难题困扰着我们打击色情网站专项行动的开展。” 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当前打击色情网站亟待解决四大难题。

第一个难题是网络技术变化多端,非法网站封堵难。由于互联网具有互联互通、快速即时、匿名隐身、跨地区无国界等特点,加上专用拨号器、动态连接技术、镜像技术,使得达到一个网站的方式和途径繁多,以现有公安部门的力量难以堵截。同时,此类网站的托管服务器、网站经营者和网站维护人往往不在同一地,有的甚至使用国外服务器,实现境外经营境内盈利,给查处、封堵网站,批捕和起诉经营者工作带来困难。

第二,缺乏网络运营单位和提供服务单位的协作和配合。由于网络和服务提供商看重网站经营带来高点击率的广告收入,致使部分网络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和网站经营者形成了共生关系,导致司法机关取证难。不少网络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还为淫秽色情网站经营者提供“捆绑”收费便利,如越秀区人民法院宣判的上传淫秽电影一案中,被告人郭赞德、潘丽锦夫妇就是与北京一家电信公司签署短信协议,利用该公司的端口号在其网站上向会员提供电影下载,会员以短信方式注册,每月交纳30元会员费。

第三,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非法网站定罪难。目前法律法规对网络色情没有作出明确界定,于是各类网站大打擦边球,比如开设一些所谓的“成人性趣话题”“人体美图”“性知识介绍”等栏目招揽网民。同时,也为公安机关在打击中对有关网页内容的定性带来了困难。

在证据采信上,一方面,电子证据的法律效力仍存在争议;另一方面,由于网站内容的修改和删除十分便利,部分网站经营者趁机毁灭证据,因此公诉机关在起诉非法网站经营者过程中,面临网站资料难被采信的局面,举证定罪工作陷入困境。

第四,职能部门的工作量大,难以进一步扩大打击。广州市作为全国三大互联网出口城市之一,互联网发展十分迅速,虚拟主机用户数十万个,网站数量数千家,网络计算机台数及网民的数量居全国前列,网吧数量超1000家,且分布城市各个角落。但目前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检查分局却只有一支为数不多的专职民警队伍,由于人力的缺乏和技术的滞后,加上缺乏电信、网络服务提供商的配合,网络巡警单是对这些非法网站进行有效封堵都疲于应付,更谈不上后续的侦查和取证等扩大打击成果工作的开展,打击互联网上的非法网站只能有一个封一个,难以体现法律的威慑力。

广州市公安局的这位负责人建议,打击淫秽色情网站要依靠科技企业的力量。在清剿网络色情的行动中,高技术手段的保障和应用至关重要。同时,应加快中国就网络服务和网络文化问题的立法进程、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



广州色情网站犯罪三大类型



2004年12月15日新华网广州电披露,广州近期破获的5起色情网站案目前都已宣判,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广州的色情网站犯罪呈现三大类型。

第一类:建网站“招嫖”

“扫黄打非”的深入进行让不少从事“皮条”生意的不法分子无处藏身,他们干脆将作案地点从过去的出租屋搬到了网上,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13日就宣判了一起通过建网站“招嫖”的案件。被告人何仕通利用其成立的“广州飞尚信息咨询工作室”,打着伴游、礼仪服务的幌子,招募魏某、袁某等女子从事卖淫活动。何仕通把魏某等卖淫女的照片和联系电话放到他建立的网站上,多次介绍魏某、袁某等从事卖淫活动,他则从中收取高额介绍费。

后来郭某通过该网站上留下的电话联系到何仕通,要求介绍卖淫女子,何仕通于是带着魏某到广州市天河区某酒店介绍给郭某,之后向郭某收了2000元嫖资。当魏某在房间里向郭某提供性服务时,被当场抓获,何仕通也在当天归案。


第二类:通过网络诈骗“买黄”者

也有不法分子谎称可以提供色情物品,引诱“买黄”者注册,然后通过骗取银行卡号密码、发送收费短信等手段诈骗网民钱财。广州市番禺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夏军于2002年12月至2004年4月在网吧上网期间,在同性恋网站论坛上发布“出售同性恋色情光盘”的虚假信息,通过其电子邮箱作为通信联系工具,与有意购买同性恋色情光盘者联系。骗取购买者的信任后,夏军要求购买者将款项汇至其事先开设的银行账户骗取钱财,先后骗取杨某等22名被害人的款项共计5016.3元。


第三类:提供色情电影、图片供人下载牟利

在色情网站犯罪当中,最为普遍的就是在网站上传色情电影、图片供人下载,以此提高网站的点击率。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被告人唐洪平在广州市任网络管理员期间,私自设置“小平家园”网站,并在该网站内设置栏目,供本人及论坛注册会员上传、下载、浏览淫秽图片和淫秽小说等,至案发时止,“小平家园”论坛的成人专区先后上传了106个页面、共709张淫秽图片和184篇淫秽小说,对这些淫秽图片和小说的跟帖记录共780条,点击浏览次数共17303人次。

另外,还有不少不法分子利用色情网站中转,将黄色光盘、淫秽图书等色情物品通过网络进行贩卖敛财。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这三大类型的色情网站犯罪有一点是共同的:幕后老板一般不会通过公开渠道收费,而是与手机SP(内容服务商)建立“合作”关系,从而建立起便捷且方便的“洗钱”渠道。(www.creader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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