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读者网 > 中国瞭望 > 正文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原院长挪用公款被判刑

www.creaders.net | 2005-06-24 16:55:45  万维读者网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万维读者网】京华时报5月28日曾报道北二外原院长常殿元涉嫌挪用公款一案。昨天市二中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常殿元有期徒刑11年,同时判处常殿元的同学龚德明有期徒刑10年。





  今年66岁的常殿元原是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法院审理后认定,1996年五六月间,为购买北京浩宇生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及进行经营活动,龚德明找到常殿元借款,两人签订了借款300万元的协议。随后,常殿元以北二外的名义分3次将300万元汇入龚德明指定的账户。

  1998年5月,在龚德明逾期不能归还欠款的情况下,为应付审计检查,常殿元和龚德明又补充签订了两份“借款协议”和两份“借款延期协议”,将借款还款时间延长,300万元的款项至今都未退还。
   0


24小时新闻排行榜 更多>>
1 战事急转直下 伊朗内战开打
2 惊曝:习内部讲话突然180度大转弯
3 三小时火速官宣 宋平“精准离场” 时间点
4 弄巧成拙?美国万万没想到…
5 中国全是坑 游客被骗到崩溃
热门专题
1
美伊战争
6
俄乌战争
11
四中全会
2
中共两会
7
中美冷战
12
何卫东
3
川普
8
中日关系
13
AI
4
张又侠
9
以伊战争
14
大S
5
万维专栏
10
委内瑞拉
15
洛杉矶大火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6.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