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方言」在台湾将成为历史名词。台行政院已制订「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未来将去除国语、方言的概念,明定本国族群或地方使用的自然语言包括闽南语、原住民语等都称为国家语言,国民有权使用,而且禁止歧视。
行政院长苏贞昌20日上午则表示,他还没有看到「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但台湾是多元社会,要尊重各种语言,让各种语言都有平等,受到扶持与尊重,能够发言族群优美文化的地方,过去做得不足,现在越来越懂得尊重,让母语能传承。苏贞昌是20日上午在立法院院会答复国民党立委卢秀燕质询时,作以上表示。
世界日报台北二十日电,行政院官员说,行政院政务委员林万亿日前主持「国家语言发展法」草案审查,采概念及原则性立法,草案仅有十个条文,未来将去除国语及方言的概念。,未来不管是所谓的国语、北京话、闽南语、客家话、原住民话等,都在「国家语言」概念下被解构;所有人民使用的语言及地方使用的自然语言都是国家语言。至于外界争议的「官方语言」和「文字」问题,行政院脱钩处理,避免挑起敏感的族群议题。草案近期内将送行政院会讨论。
据指出,行政院长苏贞昌曾在去年中,公开反对以公权力、压力及资源推动国家语言。他认为语言的推动,应该以自然、鼓励的方式做为诱因,让各族群尊重各种语言。
苏贞昌20日答复质询时强调台湾是多元社会,要尊重各种语言,让各种语言都有平等,都有受到扶持尊重。
他并表示,制定「国家语言发展法」没有「去国语化」这回事,台湾是个多元社会,各种语言都应该有平等的地位,都应该受到尊重、扶持;同时此案讨论已久,不是因为选举拿来炒作。
至于正式场合是不是不一定用「国语」?「官方语言」又是什么?苏贞昌没有明确表示,仅强调不管用哪里一种语言,要让大家都听得懂,达到沟通目的。
依五四时期至1949年的语音研究,五四前夕,北洋政府教育部在1918年年公布了注音字母,对当时的「国语运动」起了很大推动作用。1928年,主要语言学家集会北京,国语定北京语音为标准音。在中国称为普通话,在台湾现在称为国语,在新加坡、马来西亚则称为华语。在台湾,国语也就是官方语言,一直以来也只有国语为唯一的官方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