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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港府高官 苏锦梁放弃加拿大国籍

www.creaders.net | 2008-05-29 16:58:30  亚洲时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香港候任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苏锦梁今日(29日)表示,为了平息公众疑虑,避免政治纷争,决定放弃加拿大国籍,并已经向领使馆办手续。他强调,并无隐瞒拥有加拿大国籍,又指持有外国护照并不存在双重效忠。另外,有4名副局亦拥有外国国籍或居留权,当中人已申请放弃居英权,1人暗示会放弃加籍,另1人则表示要与家人商量,会在上任前作交代。

苏锦梁指,他在放弃加籍的同时,会丧失作为加拿大执业律师的资格。他说,放弃加国国籍是艰难决定。他在说明放弃加籍决定前,曾表明他有诚意为中国和香港政府服务,若如他所言,放弃外国国籍似乎不应该是一个艰难决定。

苏锦梁强调,由于担任副局长并没有国籍上的限制,亦符合《基本法》规定,因此不存在双重效忠问题。

他指,在国籍问题上并不存在隐瞒。他指,不论香港政府和所属政党——民建联,都知道他拥有加国国籍。他又指,他与朋友谈天说地时,曾有提及拥有加拿大国籍。

对于被指在处理这件事情上,政治触觉不够敏感,他回应说,多谢有关意见,虚心受教。苏锦梁指,事件令公众对他的认识,曝光率大增,多谢传媒朋友。

苏锦梁解释,自己在10多岁时已前往加拿大读书,旅居当地15年,建立家庭及事业。他说,由于他在加拿大读书,而要成为加拿大执业律师,一定要拥有加拿大国籍,而在1997年返港后,一直拥有加拿大护照。

香港now宽频电视首先在22日报道,苏锦梁拥有加籍,他在受访中表示,此举并不违返《基本法》。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61条,香港政府主要官员由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15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副局长并不属于主要官员,是香港政府刚为推动进一步政治委任制度而新加设的。

对于为何事发多日至今才作出交代,苏锦梁指,国籍属个人私隐,由于符合《基本法》规定,认为毋须作出交代,但于近期外界对他拥有外国国籍的讨论已经升温,为了平息公众疑虑,避免政治纷争,所以在今日作出交代。

据报,8名首批新任副局长中,除苏锦梁外,4名拥有外国国籍或居留权的分别是候任环境局副局长潘洁、候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副局长谭志源、候任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梁凤仪和候任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梁卓伟。

继苏锦梁后,谭志源今日承认透过居英权计划取得英国居留权,最近已经申请放弃。

梁卓伟证实有加拿大国籍,他暗示会放弃加籍。他指,目前距离正式上任仍有数月时间,希望公众给他一些空间及时间,他目前正积极采取一些行动。

梁凤仪承认自己拥有居英权,她表示,需要与家人商讨是否放弃,并会在8月正式上班前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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