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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熟悉港府相关工作的匿名消息人士指出,美国政府欲援引一九九六与香港签署的双边引渡协议,引渡史诺登回美国,必须挑明他同时违反两地法律的罪状,而这些罪状还必须可判刑一年以上,才能符合引渡协议的要求。消息人士称,其中一项罪名就是「洩露官方机密」,因为这在美国与香港均属违法行为。
联邦调查局 展开刑事调查
该消息人士又说,史诺登可透过向香港寻求政治庇护,来拖延引渡程序,但他一申请政治庇护,就不再符合留港访客的身分,随即会被收押。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局长穆勒十三日首度表示,美国政府已对史诺登展开刑事调查,将采取「一切必要步骤」,把洩露政府机密监控计画的他绳之以法。
去留决定权 掌握北京手中
史诺登十二日接受香港英文《南华早报》专访时指称,美正以霸凌方式向香港施加外交压力,逼港把他遣返美国。他表示,他有很多机会可以离开香港,但选择留下来和美国政府对抗,因为他「相信香港的法治」。
根据「一国两制」,香港做为中国的特区,拥有自己的法院,也有相当程度的司法自主权。但香港法律专家指出,美国可以透过外交途径要求特区政府引渡史诺登,即使法庭颁令引渡疑犯回国,最终是否执行亦由特首决定,中央则可根据基本法介入,并以事件涉及外交或国家安全利益为理由,指令特首拒绝引渡。所以,史诺登的去留决定权,最后仍系于北京手中。
港民上街头 促美勿起诉
中国外交部十三日首次公开就史诺登匿藏香港的事件作出回应,但只强调,暂时不能就该事件说明任何情况。大陆官方英文《中国日报》则引述中国国际战略研究基金会专家张沱生称,若中美能成功处理好此个桉,将成为两国间「影响很深远的先例,因为在全球网路安全方面,一向缺乏国际规范。」
史诺登滞留香港所引发的政治效应也愈来愈大。香港社民连十多名成员十三日下午到中环的美国驻港总领事馆外示威,敦促美国政府不要起诉史诺登。支持史诺登的港人还号召群众这个周末上街声援,游行路线也将经过美国驻港领事馆,据《南华早报》网路民调,有六成七的读者表示会参加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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