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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保命成功 “贪官不死”或成潜规则

www.creaders.net | 2013-07-08 20:53:17  多维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刘志军自2011年初落马后,已经经历了两年多的调查和审讯。由于涉案金额巨大,加上中共新一代领导人主政后高举反腐大旗,曾有人预计他被执行死刑“祭旗”的可能性很大。但2013年7月8日的判决显示,中国在判处贪官死刑问题上依然十分谨慎,甚至有网民指“贪官不死”已经成了某种潜规则。

  逃过一死的刘志军是习近平上台后誓言反腐的运动中被打的级别最高的官员。不过判决书也引发更多疑问:牵出刘志军大案的两名关键人物,涉案金额高达1800亿的丁书苗母女如何处置?引起民愤的刘志军拥有374套房产的罪名为何不翼而飞?有北京法律界人士表示,刘志军不死是权力贪官对法律的玩弄。

  中国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滥用职权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意味着被控贪污受贿6,460万元(1元人民币约为0.1629美元)的刘志军保住了性命。刘志军的辩护律师钱列阳表示,刘志军的情绪比较稳定,对这一判决不会上诉。

  对于刘志军为何能逃过一死,该案审判长、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白山云作出三点解释:刘志军在有关部门调查期间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且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检察机关及刘志军的辩护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依法对其可从轻处罚;案发后刘志军及其家属配合办案机关追缴赃款,其受贿赃款大部分已追缴;刘志军在侦查、起诉、审判期间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

  检察机关指控刘志军犯罪的简要事实为:1986年至2011 年,利用担任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的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 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6,460万余元;在担任原铁道部部长期间,徇私舞弊,违反规定为丁羽心及其与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运作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标、解决企业经营资金提供帮助,使丁羽心等人谋取利益30 余亿元。

  受贿金额低于坊间流传

  北京第二中院最后认定刘志军受贿的金额为6,460万余元,大大低于互联网上流传的刘志军贪污受贿涉案金额达数十亿的规模。

  法院在判决书中重申了检方情节特别严重的说法,即刘志军犯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犯滥用职权罪,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来说,如果判决书中用了特别严重这样的字眼,会被处以死刑。

  这次北京中院从轻处罚刘志军的理由是:检察机关及刘志军的辩护人均提到刘志军在被调查期间“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交待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赃款大部分已被追回,滥用职权造成的经济损失大部分已被司法机关挽回的量刑情节经查属实”。法庭认为,刘志军“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且认罪悔罪”,因而判死刑缓期。而对于有媒体报道刘志军案发后被查扣了374套房产及大量现金,白山云解释,办案机关在办理丁羽心案等其他关联案件时,扣押、冻结了丁羽心及其他相关人员的现金、股权、房产、书画等物品,媒体提到的374套房产、现金等均包括在内。

  这些款物是刘志军滥用职权使丁羽心等人获得的非法利益,而非刘志军的犯罪所得,但反映出刘志军滥用职权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刘志军或成贪官的榜样

  知名维权律师浦志强在获悉刘志军免死后在微博中写道:“刘志军被公诉的时候,我对他的生死很悲观,写了篇拙作,讲他如何命悬一线。可一看庭审消息,突出他不曾立功— 等于说他不宜减轻,和滥用职权损失已经挽回---那是胡扯,丁书苗的39亿获利,不是他滥用职权的损失。当时斯伟江律师就说他死不了。这不是我第一次误判。”

  浦志强回顾,2012年审谷开来的时候,他也认为谷开来难活,盖因为谷开来犯得不是经济罪,故意杀人是暴力犯罪,而且没有从轻减刑的情节。没想到合肥中院会“特别尊重生命”。浦志强律师写道:“谷开来和刘志军免死,是权力贪官对法律的玩弄。中国法律比起二十年前,退得一丝不挂,退得寡廉鲜耻。刘志军庭后反复称不上诉,大义凌然背后,是摇尾乞怜求生。他将成为贪官的榜样:只要肯配合就不杀你”。

  外界此前有传言说,刘志军曾表示“相信组织”而拒绝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白山云证实,刘志军确实明确表示不愿委托辩护律师,也不同意亲属代为委托,但由于检察机关指控刘志军受贿数额为6,400余万元,依法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因此法院在征得刘志军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由法律援助中心为他指派了两名辩护人。

  有评论指出,多年来,中国对于贪污受贿数额巨大,远超出刑法规定死刑判决金额的高官,死缓判决成一个突出现象。因为这些腐败分子似乎掌握了规避死刑的良方,洞悉了逃避极刑的秘诀,深谙腐败逃生法则。平时置党纪国法于脑后,利用工作之便,大捞特捞,不出事就赚了,出了事,就退脏保命,这已经是所有腐败分子东窗事发后,规避死刑的“潜规则”。贪的再多,只要积极退赃,顶多判死缓,两年后转为无期,几年后又是一条“英雄好汉”。如此一来,中国的贪官如漫山的野草,断不了根,绝不了种,“春风”吹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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