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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少年发冲击立法会指南 下月被判刑

www.creaders.net | 2014-11-28 09:38:39  南华早报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据南华早报中文网今日(11月28日)报道,一名15岁黄姓男学生涉嫌在今年6月在网上发布《冲击立法会指南》,教示威者在立法会财委会审议新界东北前期工程拨款期间,到立法会示威时应准备什么器具、采取什么行动,包括铁马撞大门、“梳打水混万乐珠”喷警察等。他昨天(11月27日)在少年法庭认罪,下月将被判刑。

  6月6日与13日,反对新界东北开发者两次在特区立法会外集会示威。其中,6日夜部分人不顾阻拦闯入立法会大楼,与保安、警员发生推撞,导致保安员受伤送院治疗。13日晚至14日晨,再次聚集在立法会大楼外的示威者,不顾警方一再警告,推倒铁马、暴力冲击立法会大楼各出入口、打烂大楼外墙和玻璃,令维持秩序的保安员、警员受伤。6月13日下午至14日晨,先后有21人被拘捕。

  被告少年姓黄,在九龙一所英中名校读中四(中学第四年,相当于内地的高一。观察者网注)。今年6月30日,他到立法会参与反对新界东北前期工程拨款的示威,之前承认非法集会和企图强行闯入立法会,被判感化一年(感化是一种刑罚,活动不受限制,但必须定期接受感化主任的指导。一般为1-3年。观察者网注)。

  昨天,他在父亲的陪伴下,到东区裁判法院少年法庭认罪。其父在法庭外称,反对儿子参加占中,认为儿子“自己做过的事情,自己负责任”。

  辩方求情称,被告成绩品行皆不俗,希望获判感化,以及让他免留案底。

  裁判官黄汝荣称,因为控罪严重,所以将被告还押(还押,指继续被羁押,等待出庭。观察者网注)到12月11日,索取进一步感化更生和劳教中心报告之后才判刑。

  今年6月16日,被告少年在香港网上讨论区“高登”用“人民弊傢伙”的网名发布文章,称自己曾经在集会期间用雨伞抵挡警方的胡椒喷雾,呼吁网民6月20日到立法会参加示威。

  他之后再发表《冲击立法会指南》,文中称香港警察为“公安”,指示威者应该自备工具冲击立法会,或可携带喷漆和灭火筒等工具反击警方,甚至自制“梳打水混万乐珠”等喷警察,又提议用尖锐工具撞破立法会大楼的玻璃,抢夺警方的防暴盾牌,以及可以用铁马冲击撞毁坚固的障碍物等。

  他同时警告,上述行为可能招致袭警罪和被刑事检控。

  6月22日,少年在位于旺角的寓所内被捕,在警诫下他表示,文中的“公安”是指国家安全局和内地公安,文章是给内地人看的,《指南》示范的是如何进入并占领一座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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