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布的中共中央《决定》说“周永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帮助亲属、情妇、朋友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巨额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洩露党和国家机密;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亲属收受他人大量财物;与多名女性通姦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调查中还发现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线索。”这短短的165字,到底指控周永康犯有几大“罪”呢?不少文章根据上面这份官方文件指周永康有“七大罪状”,这七罪是:
1.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
2.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
3.滥用职权帮助亲属、情妇、朋友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巨额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4.洩露党和国家机密。
5.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亲属收受他人大量财物。
6.与多名女性通姦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
7.调查中还发现其他涉嫌犯罪线索。
从文字上看,这七项只是根据官方公报的逐项列举,也是根据官方公报对周永康“罪”数的最广义解读。
在七大罪状之外,《明报》孙嘉业的文章、凤凰卫视的一篇文章以及中国大陆的搜狐均提到周永康有“六宗罪”。由于新华社的通报中没有进一步说明中共中央《决定》中说的周永康的“其他涉嫌犯罪线索”,12月8日搜狐网“点击今日”刊文指周永康的罪状只有6条。这篇文章应是当前对周永康涉嫌几宗罪的最详细解读。
搜狐网说,“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其中两项“罪名”指周永康违反“党纪”方面的内容。“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亲属收受他人大量财物”。这项“罪名”没有提“利用职务”,说明周仅仅是单方面的收受财物,而未给对方直接提供“好处”。
搜狐网说,只有三项罪名直接触犯法律,一个是“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此罪为受贿罪,“滥用职权帮助亲属、情妇、朋友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巨额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这也属于贪腐罪名的大范畴,更准确的说是“以权谋私”。而“洩露党和国家机密”可以说是周永康几项罪名中最为严重的一条。
在上述上述三项可能面临的涉嫌犯罪指控之外,周永康的“其他涉嫌犯罪线索”是一个弹性相当大的口袋罪。这种对薄熙来处理手法的翻版。中共中央发布开除薄熙来党籍和移交司法处理时,在罗列薄熙来涉嫌的犯罪之后,也有“此外,调查中还发现了薄熙来其他涉嫌犯罪问题线索”这麽一个口袋罪留着。但到了起诉与审判薄熙来时,并无提到薄熙来的其他涉嫌犯罪。
至与周永康可能涉嫌的其他犯罪,《凤凰週刊》的报导提到,《纽约时报》曾援引一位前安全官员和一位党政智囊的话称,原北京市国安局局长梁克,被调查的原因涉及帮助周永康利用国安情报系统进行监听。还有说,周永康涉嫌杀害前妻及其他人。如果这两项事实证明为真,周永康还有可能被指控非法窃听罪和杀人罪。
读完中共中央五百馀字的《决定》会发现,落墨最多的就是周永康的贪腐。12月5日,新华网配发的《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也因此高调歌颂对周永康的处理“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反腐没有禁区的原则,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宗旨信念,深得党心、深得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