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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案为何不公审?留下多个谜团

www.creaders.net | 2015-06-11 09:13:08  多维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终于,周永康案得以昭告天下。北京时间2015年6月11日,新华社突然通报周永康案审判结果,称当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周永康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三罪并罚,周永康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周氏当庭表示服从法庭判决,认罪悔罪,不上诉。曾经权倾一时的“政法王”最终身陷秦城监狱。中共没有公审周永康,快刀斩乱麻之意尽显。虽可能没有契合民意,但操刀必割,以周永康案作为标杆,以法治贪、警示官场的目的达到了,也显示了反腐意志。

  周案仍留有谜团

  抬起了3年的靴子终于落下,“政法王”的覆灭和结局也得以白纸黑字见于大陆报章,只是消息突然,没有预计之中的公审,甚至官方事先未曾透露一丝风声。犹如一场大戏,在所有人都等待高潮到来之际,幕布却突然落下了。对于观众而言,自然是五分意外,五分释然。

  意外在于,中南海方面竟然没有选择公审。因为自2011年年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在山东最高人民法院接受审判,与以往的高官审判保密进行不同的是,当时的审判基本是公开的,甚至整个程序都十分透明,包括审判的事先公告、审判之前接受社会各界报名参与听证等等。同时,审判借助于现代媒体,尤其是微博实况的形式向社会公众通报庭审进展。这种做法,既为中共迎来了巨大的赞誉和掌声,也让民众对周永康的审判充满期望。而此前官方的“通气”中,似乎周永康公审也是箭在弦上之事。

  2015年3月,中国官方首次对外公开发布《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白皮书中,曾提到薄熙来案的全程微博直播之事,表示中国司法审判将继续沿着公开透明的道路走下去。同样在3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公开回应“大老虎”会否被公审时,重申了最高法对此类案件的态度,表示要进行“阳光公开审判,振奋民心,扭转风气。”随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接受媒体采访亦表示,对于已经落马的二十多名省部级高官都会“依法公开审判”。种种信号涌来,媒体自然猜测周永康还将会在全国民众面前接受法律的制裁。

  不过中共最终还是没有给这个机会。一个1,466字的通报,为这个可能是1949年以来中国最大的官员腐败案件划上了终止符。但依然有不少社会舆论质疑——周案为何不公审?

  没有公审的三大解读

  其一,在目的上,显而易见,中南海此举的用意在于“快刀斩乱麻”。

  因为周永康案审判结果将引起舆论高度关注必然是意料之中的事。以之前高官落马案例作弊,舆论的狂欢将再次出现在中国网络之上。必要及不必要,靠谱及不靠谱的政治八卦也会狂风卷沙,席卷而来。这种情况的好处在于,透明之下,能让整个社会认识到中共反腐的决心。但也如同双刃剑,过多的讨论也让问题复杂化、娱乐化,甚至将中共作为消遣对象。毕竟周永康是曾经掌握中国最高权力的政治局常委会的成员,有关的讨论一旦偏离预定的轨道,对于中共自身也是不利的。尤其是从2012年迄今,3年的时间中,关于周案的讨论该进行的已经进行的差不多了,最后一刀,不妨就利索一些,手起刀落,让这个世纪答案划上干脆的句号。

  其二,不公审也可尽量减少不可控情况的出现。

  以薄熙来案为例,当时审判现场薄熙来一句“审判长,我有话要说”震惊到了多少人。随后薄熙来的表现更是一度让审判进入了不可控的状态。前车之鉴,周永康会否如薄熙来那样徒生意外?即使如外界猜测,审判之前内部达成妥协,但作为原政治局常委,其起居生活都涉国家机密,不可见诸报端,审判中如透露一些关键信息而引发舆论躁动,也是“变量”。

  第三,从法理上言,周永康被指控的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也成为这次官方没有选择公审的挡箭牌。

  在中国法律审判中,只要涉国家机密的案件,法院通常不进行公审。以2012年9月份的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王立军案为例,因涉国家机密,案件分为两段式审判。第一天审讯的是王立军叛逃和徇私枉法罪名中涉及国家机密的部份,第二天对其它罪名进行公审。事实上,在周永康被公诉的罪名包括泄密后,分析就认为对周永康案的法庭审讯可能会参照“王立军模式”,而非薄熙来案的全面公审。只是未曾想到三罪并审,皆未公开。

  操刀必割的政治勇气

  意外之外,民众心中一块巨石也得以放下,因为周永康最终没有被高举轻放,敷衍了事。无期徒刑的判决表明中共反腐决心不减。在中国古书《六韬.守土》中曾言:“日中必彗,操刀必割,执斧必伐”,说的是执政者行事,在恰当时机必须有勇气和魄力作出果断的决定,优柔寡断,反会误事。勇于操刀必割,是当下习近平反腐的最好写照。

  中共必须深刻认识今天的反腐和整风在人民心目中的意义。它不只是道德和意识形态追求,而是对自己执政党地位、政府风气的理性认知,是经历了对封建社会的否定、对理想主义的追求、对生活现实的体会之后,就人的社会存在的一种觉醒与期盼。它不只是党内的一次运动,而是中国五千年文明在今天是否能够延续的一种民族坚持。中国人从有历史记载开始,就要求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民的利益必须受到尊重,丰衣足食不能够只是部分人的权利,任何特权都一定会对社会价值进行践踏和扭曲。

  对于中共和习近平而言,能够有舆论效应,让民众看到反腐决心的,不是“打苍蝇”,是“打老虎”,是处理这些高官贪腐案件。如果中国官场恶习能够因此得到遏制,让老百姓信服这次整风不是走过场,它就能够令不少怀疑和反对者折服,成为重塑中共威望的试金石。但是如果中共对周永康案一类重大腐败案件高举轻放,其结果必然是“操刀不割,失利之期,执斧不伐,贼人将来”。习近平的反腐决心将被视为门面功夫,目前的整风以及中国梦的承诺都将受到质疑,开局良好的十八大也将失去人民的信任。

  习近平的“城门立木”

  具体到这次周永康审判,中共的目的就是要向社会展现这种“操刀必割”的勇气。目的就是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让党内没有“铁帽子王”的存在,让社会没有特权阶级的容身之所,让周永康之辈能够接受法律的制裁。

  这是习近平、王岐山等人进行反腐的“战略目的”。至于是否要接受公审,只是一个“技术层面”的动作。无论周永康是否接受公审,都改变不了这个曾经掌握政法、石油等多个系统权力的政治局常委,以及他绝大部分的家族成员和党羽都身陷囹圄的基本事实。这场“战争”的战略目的已经达到。这是四中全会之后,中共作为执政党“依法治国”的表现。以往,党的机构的实际权力没有明确的边界,其行使程序缺乏成文的规范。因此,周永康在其工作的党内平台上,完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左右全国各级法院、各级检察院办理的任何个案,不论是民事的、刑事的还是行政的,也可以直接影响很多官员的升迁,能够插手很多经济交易和工程项目的发包和招标结果。一个在政治上走向文明的国度,是必然要用制约监督权力的施政体系来取代盘根错节的关系型权力谱系。

  在新华社第一时间报道周永康案宣判结果后,《人民日报》也刊登了准备好的评论员文章《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来强调此案上的官方态度。文章指出,“对周永康案件的依法处理,彰显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昭示了我们党依法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周永康作为党和国家原领导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巨大损失,必须依法予以严惩。”如果真能切实实施宪法,确保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周永康的权力就会受到很大的限制,如此违纪违法的危害会小很多。因此从宪法实施和法治建设的高度来做总结,周永康案能够给这个社会带来很多有益的教训。

  法也昭昭,理也昭昭。一个国家的政治文明,不仅要依赖于政治制度建设和运行,同样依赖于政治传统和政治风气的发展。如果说,毛泽东建立新中国,纠正了国家最高权力被一家一姓垄断的专制恶习,摒弃了“家国不分”的封建世袭的传统,邓小平基本实现了最高领导层常态化退休制度,习近平则以周永康案和徐才厚案为代表,彻底打破了“刑不上常委”、“退休即安全着陆”等潜规则,为“违法违纪则必究”的治党治国的原则打下了制度基石。商鞅当年为了让人民相信政府的决心,以城门立木赏五十金取信于民。而这次周永康无期徒刑的判决,就是习近平的“城门立木”,是体现中共“操刀必割”的反腐意志和以“重惩”告知天下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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