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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高院裁定闹事港独议员丧失议员资格

www.creaders.net | 2016-11-15 12:05:36  BBC News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引起中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104条释法的香港立法会宣誓风波,香港高等法院周三(11月15日)下午做出裁决。梁颂恒、游蕙祯议员资格自10月12日起取消,议席悬空。

  由香港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在11月18日提出,针对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对梁颂恒、游蕙祯两人能够再次宣誓之裁决的司法复核,本周三由高等法院法官区庆祥宣读判词。

  根据香港媒体报道,判决书中写到,两人在10月12日宣誓已违反《基本法》与《宣誓及声明条例》。法庭并颁布禁制令,禁止两人进出立法会,禁止两人以立法会议员身份行事。

  法庭亦禁止立法会主席再次做宣誓见证。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近18时会见传媒时表示,他尊重法庭判决,希望香港社会和立法会能尽快从风波中落幕步上正轨。

  主审法官区庆祥在判决书中说,无论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否“释法”,判决都是一样。香港前立法会议员、“民主思路”召集人同时也是资深大律师的汤家骅也表示,今次判决没有受到释法影响,不论释法与否,梁、游两人的判决结果都一样是会被取消资格。

  至于其他二次宣誓的议员是否会循同样司法复核途径被取消资格?汤家骅认为,不同案件会有不同判决结果。

  游蕙祯在法庭外对传媒表示,她和她的助理已被禁止进入立法会。她强调,她与梁颂恒是在今年9月经过民众以民主投选出的议员,现在被法院取消议员资格,“我想大家都心中有数这是个什么样的社会。”

  梁颂恒对媒体简短表示,他现在心情很平静,被取消资格是意料之中,但他不后悔做过的事。

  游蕙祯和梁颂恒将在19时30分召开记者会,公布后续行动。

  根据11月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当天, 就《基本法》第104条释法的结果,宣誓人拒绝宣誓,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宣誓人故意宣读与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也属于拒绝宣誓,所作宣誓无效,宣誓人即丧失就任相应公职的资格。

  文本又说,宣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监誓人面前进行。监誓人负有确保宣誓合法进行的责任,对符合本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有效宣誓;对不符合本解释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宣誓,应确定为无效宣誓,并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在司法复核案审讯期间由人大常委会进行释法,引发部分香港市民认为北京干预香港“一国两制”法治的质疑声浪。

  香港对释法的意见分歧。11月6日,由民间人权阵线组织的“反释法”游行,主办单位称有1.1万人参与。11月13日,由“反港独撑释法”联盟举办的“撑释法”游行,主办单位称有4万多人集会。

  释法隔日(11月8日),法律界人士身穿黑衣,由高等法院至终审法院“反释法黑衣静默游行”,主办单位称有3000多人参与游行。

  事件时间轴

  释法起因于青年新政议员梁颂恒、游蕙祯10月12日 在立法会宣誓时“宣扬港独”,且誓词“辱华”。

  10月18日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裁定宣示无效,同日政府部门律政司 提出司法复核,推翻梁君彦批准两名议员再宣誓的裁决,以及申请临时禁制令,禁止两人再宣誓。

  10月19日原订再度宣誓时,亲北京建制派议员集体离席, 人数不足而流会,梁、游两人无法宣誓。

  10月26日立法会开会前,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暂缓两人宣誓以等待香港高等法院的司法复核判决。但当日梁颂恒、游蕙祯两人仍在民主派议员的护送之下 强行进入议会宣誓。

  11月2日,两人 再度尝试进入立法会宣誓,被保安人员带离现场。

  11月3日,高等法院就 司法复核案开审。代表政府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一开始即表示政府并无向中央寻求人大释法,认为是否具议员资格一事应由香港法院处理。当日庭讯,梁、游两人议席的有效性未获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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