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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游被判撤销港议席 誓言破产也要上诉

www.creaders.net | 2016-11-16 07:33:25  Epoch Times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青年新政议员梁颂恒、游蕙祯立法会宣誓风波引发中共人大释法后,涉及两人宣誓的司法复核案昨日终于有裁决。高等法院判政府胜诉,裁定两人宣誓无效,议员资格被撤销,法官强调中共人大有无释法皆不影响裁决结果。民主派议员指,今次判决结果显示香港法院有能力处理宣誓争议,证明人大释法是错误。梁游二人则决定上诉。

  青年新政游蕙祯昨日下午亲自到法院领取判词,梁颂恒则没有到场。高等法院法官区庆祥颁下判词,指梁颂恒和游蕙祯在10月12日,即立法会召开首次大会的宣誓违反《基本法》及《宣誓及声明条例》,因此判两人宣誓无效,并宣布由10月12日起,两人的议员资格被取消,议席现已悬空,颁令禁止二人以议员身份行事;并推翻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让二人再次宣誓的决定,颁发禁制令禁止再为两人监誓。

  撤议员资格 禁主席再监誓

  法庭同意政府一方陈词,指二人的誓言方式及方法客观及明显表示,他们无意忠诚及诚实地支持及遵守立法会誓言以及《基本法》第104条,不承认一国两制的原则。

  判词也提到双方皆对10月12日两人宣誓的方式无提出异议。包括两人宣誓时用了“HongKongNation”、“支那”等字眼,展示一张印有“HONGKONGISNOTCHINA”字句的蓝色横幅,拒绝依照《基本法》及《宣誓及声明条例》去宣誓。

  “不干预原则”不适用

  对于两人指法庭不应插手立法会事务,法官指所谓的“不干预原则”源自英国实行的三权分立原则,英国是实行国会至上原则,并没有明文宪法,而香港《基本法》作为“小宪法”,地位高于立法会。应用不干预原则时,必须符合《基本法》的宪制规定,有争议时最终应由法庭决定。

  至于辩方指议员在立法会享有“言论豁免权”,法庭认为议员宣誓时仍未就职,所作的言论不应受《基本法》保障。

  法官:释法与否结论相同

  对于梁、游一方在补充陈词指,今次人大释法超出《基本法》158条“解释”的意思,法庭不应采纳。法官指,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104条解释,对法庭具有约束力;但同意律政司观点,认为两人宣誓不符合《宣誓及声明条例》规定,即使有没有释法,法庭得出的结论都一样,也就是今次判决并无触及释法内容。

  法官亦裁定行政长官及律政司司长可获讼费。法庭亦就讼费作出安排,梁颂恒和游蕙祯需支付五分四讼费,而余下的五分一就由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支付。

  梁、游今提上诉

  游蕙祯在法院外回应指法庭受到政府的压力,而作出有关判决,她形容结果是意料之内,强调她与梁颂恒分别经2万多及3万多名选民选出,“如果法庭以此方法来褫夺我们的议员资格,我想大家心中有数究竟这是一个怎样的社会。”

  二人晚上7时半在高院门外召开记者会,梁颂恒表示将会在今日提出上诉,也会基于上诉进行中为理由向法院申请禁制令,禁止政府悬空两个议席。他们打算透过众筹方式筹集至少500万元应付讼费开支。  

  梁游两人声称决定上诉到底,哪怕为了“坚持真理,要冒上风险,会倾家荡产,甚至破产”。他们并且表示将会向法庭申请上诉及暂缓执行判决,以等待上诉结果,目标是立即作出申请,以避免政府一旦启动补选,二人的上诉只沦为学术讨论。

  21日内刊宪启动补选

  立会主席梁君彦表示尊重法庭裁决,指秘书处在详细研究判词后会作出应有跟进,并衷心希望议员及议会能重新聚焦在议会事务。他又说,秘书处将在21日内刊宪指议席悬空要启动补选,梁、游二人必须在三日内收拾在立法会内的物品离开。立法会秘书处则表示,二人需退还部分以至全部已获发的议员酬金及预支营运基金,详请有待研究判词后再作安排。

  港府回应判决,指会研究中共人大释法内容、上述裁决及跟进行动。特首梁振英则表示欢迎法庭裁决,现时正研究判词,再决定下一步行动。

  民主党:释法错误和不必要

  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昨日表示,尊重法庭裁决,又质疑梁、游的选民是否希望二人用这种方式宣誓,以致被法院判决褫夺议席。

  涂谨申直言:“今次释法是完全不需要”,因为判词中,法院已经很清楚证明按香港法律能够处理此案,反而释法引发法律问题,其中包括释法是否有“追溯力”,法庭并未有判决。因此,释法的“一把刀”仍然存在,“(今次的释法)其实是立法,就变相将它的效力,加诸在昨天的行为。而将昨天的行为,令到它变成无效,甚至是非法。”他又指释法严重影响香港金融中心国际地位和多元社会。

  涂谨申又指释法并引申效忠的问题,“引申外籍法官,包括终审庭非常任法官及外籍根据《基本法》的立法会议员,本身是他国公民,现在要其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行政区。”

  公民党:释法时间动机全错  

  公民党郭荣铿也强调,法庭证明释法决定非常错误,亦是没有需要,“完全不是法律的考虑,纯粹是政治考虑,用释法去显示人大所谓权威,这对香港的法治完全没有好处之余,还造成很大破坏。”他又补充说,法院今次在判词清楚说明:“第116段至126段,它是讲释法是绝对没有需要,亦都和这个案件是完全没有关系的。所以法庭是不要处理释法这个决定,亦都证明今次人大释法这个决定,时间上、动机上是全部错了。”

  不过他指,法院是否可以干预立法会内部事务,何谓内部事务及何时可干预等问题,尚需要上诉庭或终审法院进一步解决和厘清不清楚的地方和灰色空间。

  郭荣铿也强调在今次判词中申明,香港三权分立原则不容置疑,“所以之前有建制派的人士或学者或法律界人士说香港没有三权分立,我希望他们会收回这不实的言论。”

  逾20泛民建制议员面临复核

今次宣誓风波源于梁、游二人。中共人大11月7日就《基本法》第104条释法后,再有多名市民入禀法院,分别申请司法复核20多名非建制派、建制派议员以至特首梁振英的宣誓,有加多或减少字句等,违反人大释法,要求宣布他们宣誓无效。(见表)

  立法会议员刘小丽、朱凯廸及罗冠聪昨晚回应裁决。罗冠聪认为,民选议员这样被取消资格“是一个民主倒退”,有资历悠久议员亦被挑战,面临很大风险。刘小丽指有不少议员面临被司法复核,“我们不得不担心”,呼吁港人在法律、政府、教育等方面都不可退让。朱凯廸表示,在关键时刻需要大家沉着应战,承诺绝不退缩。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前日则称,不相信会有大批议员因此失去议席,指法院不会批准没有理据的复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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