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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大事!香港院校扎堆现“港独”横幅

www.creaders.net | 2017-09-06 11:23:39  BBC | 0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开学日,有人在香港中文大学的文化广场、“烽火台”等多处地点,挂上了“香港独立”的横幅,又贴满了写着“拒绝沈沦”、“唯有独立”的宣传海报。但校方以宣传品“违法”为由移除相关宣传品。但翌日,这些宣传品再度出现。

  目前仍然不知道是谁挂上横幅。中大学生会否认是他们所为,声称对事件并不知情。但学生会批评校方做法“侵害言论自由”,并质疑到底违反哪一条法律,扬言会派人守卫横额,保障同学表达的权利。

  中文大学回应查询时表示,“基本法订明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重申校方一贯立场“绝对不赞成港独”,已发信提醒学生会作出相应行动。

  除了中文大学外,教育大学、城市大学等亦发现有“港独”相关的横幅或海报。

  “政治审查”

  记者走访香港中文大学时,文化广场仍然挂着黑底白纸的“香港独立”横幅,民主墙上亦贴满了“港独”海报。

  据中大学生会会长区子灏收到的信件,中大师生中心管理委员会认为有关横幅及单张的内容已“违反香港有关法律”,亦有违校方一贯“绝对不赞成港独”的立场。

  委员会在信中称,“严正提醒”学生会,文化广场及民主墙等设施是大学“授权”学生会代为管理,同学使用时必须遵守大学整体的政策,要求清除违反守则及大学政策的宣传品,扬言相关委员会会采取行动,摘下“不恰当”物品。

  中大学生会会长区子灏批评校方是“政治审查”,打击校园言论自由。

  他对记者表示,之前学生会也经常在校政方面与校方持不同意见,例如“罢课”、“摆放民主女神像”等,校方“都没有如此剧烈的反应去打压学生的意见”,他认为学校不批准某种声音出现,是“匪夷所思”。

  他表示会有成员留守,不会容许校方派人拆走有关宣传品。

  两地学生的看法

  记者在中大校园内了解一下同学的看法。来自香港、物理系的陈同学认为,这次事件“学校很有问题”,他认为文化广场及民主墙由学生会管理,无论放什么也不能拆,“支持中共也不能拆”。

  他批评这次事件是校方“政治审查”,认为香港应该有言论自由,他不认为讨论“港独”是违反公义,或是不道德的事情,忧虑香港将来言论自由会进一步收窄,令“提及港独”也会违法。

  来自黑龙江、修读工商管理的张小姐认同,悬挂横幅与否这种事情,不应该由校方来决定。

  “大家都有表达自己想法的权利,只要不影响其他人便可以了。”

  不过她亦表示事件或加剧校园内的中港矛盾,担心会有互相敌视的情况。

  来自东莞、修读地产相关专业的叶同学表示,学校应该给予同学自由去摆放港独宣传品。

  “这种行为,如果你愈压制的话,矛盾会更激烈。”

  但她亦说:“作为一名大陆的学生,我觉得还挺失望,我们一直把香港看作是我们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她认为许多香港同学不了解中国大陆的国情,并指如果他们到大陆看一下发展的脚步,可能会有不一样的看法。

  不过来自香港、社会学系的吴同学则认为,中国政府封锁许多资讯,反而香港人能从外国媒体得知中国情况,可以有更客观的分析。

  他不希望香港会通过23条,认为高等学府是需要言论自由去探讨不同的话题。

  “港独”宣传品犯法吗?

  校方认为这次出现的“港独”宣传品是“违法”,但学生会会长区子灏质疑到底挂上“港独”横幅及海报,是违反了哪一条法例,并指如校方认为违法可以报警处理。

  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接受《明报》访问时表示,中大校方可以按《刑事罪行条例》第9条及第10条追究学生。

  根据有关条例,如果“任何作为、言论或刊物”,“引起憎恨或藐视女皇陛下本人、其世袭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或香港政府,或女皇陛 下的领土其他部分的政府,或依法成立而受女皇陛下保护的领域的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就会构成犯罪。

  汤家骅认为回归后,“中央政府”已取代“女皇陛下”。

  不过,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副教授马岳对记者说,相关法例是针对英女皇的法律,能否把中央政府视作英女皇有待商榷。

  而香港大学法律系首席讲师张达明出席电台节目时则表示,《刑事罪行条例》第九条相当过时,条例涵盖范围可能抵触《国际人权法》及《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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