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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雨伞运动”爆发四年多后,九名民主派政治人物与学生领袖正式受审。他们被诉以普通法中的公众妨扰罪名。
九名被告人包括2014年“占领中环”堵路抗议三名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与朱耀明牧师,还有时任学生领袖张秀贤、钟耀华。一些香港媒体将之称为“占中九子案”。
全体被告人于星期一(11月19日)开庭时否认全部控罪。如果被判有罪,法庭最高可对各人判处七年监禁。
一些国际人权活动团体批评这次审判威胁香港市民之表达自由,要求港府撤控,也有英国下议院议员就此提出辩论。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批评此类举动干涉香港內部事務。
九名被告人依起诉书中次序为:
戴耀廷——香港大学法律学者、“占领中环”运动发起人
陈健民——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学者、“占领中环”运动发起人
朱耀明——基督教新教浸信会牧师、“占领中环”运动发起人、1989年“六四”事件后参与“黄雀行动”营救中国大陆异议人士主要人物之一
陈淑庄——香港立法会直选议员、执业大律师、香港公民党创党党员
邵家臻——香港立法会间选议员、香港浸会大学社会工作学系讲师
张秀贤——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前会长、香港专上学生联会(学联)前常务委员、原学民思潮发言人
钟耀华——学联前常务秘书、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前会长、“占中”抗议期间与港府官员对话之五名学联常委之一
黄浩铭——香港社会民主连线外务副主席
“占中”堵路抗议历时79天,合称“占中三子”的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于2014年12月3日到警署自首,警方直到2017年9月正式提控。
九名被告分别被控以“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或“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名。其中,“占中三子”同时被起诉此三项控罪。戴耀廷本人曾撰文形容“公众妨扰”罪跟中国大陆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相似。
负责公诉的香港律政司以普通法罪行提诉,意味着控罪并非来自成文法条,而是历来案例。控罪本身不存在最高刑罚,实际可判刑罚视乎审案法院之权限。
此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但实际上是高一级的香港区域法院(地方法院)借用场地开庭。因此,根据区域法院之管辖权,法官最高可以判处每名被告人七年监禁。
案件于2018年1月初初审时,辩护方曾质疑公诉方控罪重复,且涉嫌违宪。但主审法官陈仲衡不认同,并认为控罪不影响香港民众的言论自由,批准公诉方继续提诉。
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与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于审前发表声明,批评港府选用普通法罪行起诉,控罪定义空泛,促请特区政府撤控。
与此同时,英国执政保守党人权委员会主席,下议院议员布鲁斯(Fiona Bruce MP)与另外七名跨党派议员联署提案,拟于下议院辩论是次审讯,动议内容包括“谴责利用普通法罪行提诉,而似乎是为了滋扰并噤声支持民主的人物”。
正在巴布亚新几内亚访问的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星期一回应记者提问说,特区政府“反感亦反对”外国政府“干预香港的内部事务”。
林郑月娥说:“这是很明显的,这是香港在司法独立、在法治的前提下,我们的检控部门作出这个检控决定,而在《基本法》下,这个检控决定是只属于律政司司长,我本人作为行政长官都不会去决定或干预一个检控决定。”
“但外国政府或者外国国会议员竟然可以要求我们在检控方面作出一些决定,我觉得这个是很明显的干预内部事务,是非常不可取的。”
这是“雨伞运动”核心人物首次受审,但此前涉及学生领袖黄之锋、周永康、罗冠聪等人的两起关连案件已经审结判刑,其中一起刑事藐视法庭案仍待上诉。
香港媒体在“占中九子案”初审时引述辩护方律师在庭上所说,“伞运”期间共有超过900人被捕,其中700多人至今未被起诉;公诉方律师表示,警方相关调查仍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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