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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陆媒《检察日报》报导,近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郗同福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及孳息共计折合人民币5800余万元予以上缴。
根据起诉书指控,从2001年至2017年,郗同福在近17年时间的时间里,共33次收到赵某所送的“感谢费”,累计33万元。2013年2月正式退休后,郗同福仍不收手,直至2017年案发。
据报导,郗同福与其妻弟李某甲等人共同持股,经营多个建筑工程队和南京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南京的这家市政公司让郗、李二人仅出资500万元,却轻松获得1,715万元的“股份”,进而为郗、李二人带来“股权分红”——在连云港的65套房产和30个车位,共计4,313.79万元。
除了伙同妻弟收受逾千万元的股权外,郗同福还两次以低于市场价140余万元的超低价“购得”商品房。
郗同福于2017年12月27日落马;2018年5月23日被“双开”。
近年来,大陆涌出的“房叔”、“房姐”层出不穷。2018年4月,有“太原房姐”之称的太原市房管局前局长张双娥日前因犯四宗罪被判18年。2015年中纪委机关报曾报导,张双娥拥有房产36套,家财过亿。
前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拥有四个户口,在北京购买41套房产,被网民称为“房姐”。
前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被曝拥有房产20多套,被网民称为“房叔”。
2013年1月,拥有两个身份证、192套房子的前广东省陆丰市公安局副局长、现任陆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兼陆丰市碣石镇党委副书记赵海滨被查。
此外,被判死缓的中共原铁道部长刘志军仅房产就有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而军中巨贪谷俊山涉案金额达200多亿,房产竟有300余处。
据中共中纪委2015年披露曾称,2014年的中央首轮巡视就发现,房地产领域是官员腐败的重灾区,其中官商勾结、多占住房和办公用房超标现象十分普遍,在去年以来被巡视的21个省份中,有20个省份发现了房地产腐败,占比高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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