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称,香港"一些暴徒搞出了法律禁止的严重行径",该如何处置他们,只能由法院説了算。社评指香港作为将崇尚法治作为核心价值的社会,尤其要坚持抓人和后续处置都严格依法进行,不能向任何压力屈从。
社评説,反对派要求无条件放人,"大赦那些暴徒",真正的目的是要用街头政治所产生的力量压倒法律的权威,宣告街头政治中的暴力活动拥有司法豁免性质,将施暴者不被追究作为"规矩"确立下来,那样的话,"他们今后搞街头政治时无论做什么都可以是安全的,排除被追责的后顾之忧"。
社评反问,因为宣扬"争民主",法律就要对他们的暴行网开一面,那还叫法治社会吗?这是真正在挖香港法治的墙脚,甚至不惜要推倒香港法治的大厦。
社评説,要求释放示威中的暴徒就是公然为暴力护航,并称"反对派达到抵制反修例的目标后迟迟不肯收手",就是"想打赢将产生更长远影响的延伸的一仗,从此无法无天,通过变街头为政治舞台让自己成为香港重大事项的决定者"。
社评指,如果被捕者被无条件释放,就意味着"在香港政治真正变得高于法律",这是"反对派和崇尚暴力者的美梦"。
社评説,香港法治有中央政府的强大支持和背书,它不是任何力量能够最终撼动的,在香港如果想永远不被刑事追究,就不要干违法的事。
社评指,"反对派不要高估他们的势力",不要幻想"制造白色恐怖和美化暴力就能吓退香港法治的自我坚守"。
社评最后又指,不要幻想西方势力会帮忙,受到中央支持的香港法治决不会在西方压力下折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