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郑若骅1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被问及是否会引入“禁蒙面法”以应对香港的局面。郑若骅表示,香港特区政府一直在就现时的情况进行研究。对于“禁蒙面法”,特区政府已听到很多意见,在这几个月的事件发生前也有人提过,就这一点,我们有法律上的研究在进行。另外,香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也表示律政司正全面研究外国的相关做法。
笔者认为,这些消息正是中共为了通过该法案之前的煽风点火。此法案一出,香港民主事业再无可退之地。卢梭曾经告诉我们“凡是不曾为人民所亲自批准的法律,都是无效的;那根本就不是法律”。然而可想而知,这部法律必然不会通过人民的意志而被强行通过。那么,这样的法律是有效的法律吗?他维护的究竟是谁的利益?这里还要为大家介绍一个概念,在法学界有“应然法”之说,所谓应然法或理想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就是正义法,法律正义就是法中的应然性或理想性成分的主要体现。
简单说来,应然就是应该怎样。应然法是正义的体现,而实然法就是君王的意志。诚然,我们不愿意也不能够去伤害别人,然而人生而自由,我们自身的权利也应该受到相应打保护。是否这次能够出台“禁蒙面法”,下一次就能够搬出“禁穿衣法”。是否这次不允许上街,那么下次就可以禁止出门。这难道不是流氓逻辑吗?难道不是侵犯人权吗?这难道也是当今社会人权精神的体现?
然而,就算港府和中共把如意算盘打得叮当作响,难道就可以阻止时代的进步吗?当今世界已经不是几个世纪之前的世界了,民主的精神已经在当代人的心中牢牢扎根了,民主精神并不会因为一部法案而消亡。港府可以压制民主活动,但永远压住不了民主的精神。就此,以为简单禁止蒙面便能阻止民主进程,当权者怕是打错了如意算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