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川普形容,中美贸易谈判达"第一阶段"协议,他其后在白宫与副总理刘鹤会面时提及香港,形容香港示威活动已大幅缓和,并指参与人数较早期减少很多,相信问题会"自行解决"。正当美国国会正审议《香港人权及民主法案》,并修订箇中内容,随川普口风一转,《人权法》会否"暂缓"以至"寿终正寝"?
不同于香港法案必须由港府在立法会提出,议员无法主动提出法案,美国国会可以自行提出法案,一般情况当法案获参众两院通过,仍须总统签署才会生效,去年就曾出现川普要胁建美墨围墙,而拒签国会通过的临时开支法案。
不过,若法案能在美国国会获得三分之二票数通过,川普就无法使用否决权,以目前民主共和两党"难得"有共识,港府游说反对法案的工作绝不容易,川普要否决法案,仍然有相当难度。
随香港反修例示威扩大,民主、共和两党议员相继表态支持订立《人权法》,监察香港人权和民主、政治犯等情况,而且向美国赋予惩罚机制,可以对侵害香港自治、法治和香港人自由的人士,予以冻结资产和禁止入境的惩罚。有香港社会人士期望法案可令香港"独立关税地位"与人权民主情况挂鈎,令港府正视诉求。
港府官员多次指出,香港独立关税地位由基本法说明,而非他国赋予,商经局局长邱腾华上月就称,若指香港独立关税地位受制于或受惠于其他国家,有关说法是错误的。
他坦言,若有国家单边采取措施,香港不能阻止,但香港是对美国贸易顺差最高的经济体,美国从香港获得不少利益,重申支持自由贸易,愈开放愈能获益。